11月4日,官方发布了“胶州市102省道“4·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2年4月11日5时35分许,在胶州市102省道329KM处,鲁VU856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无牌重型低平板挂车)右转时与直行的鲁UQ151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8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2号)《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胶州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派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安丘市交通运输局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调阅资料、人员问询和综合分析等,查清了事故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来源:瞰胶州
编辑: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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