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重庆街头,发生一件令人十分愤怒的事情,一名黑衣男子当街暴打一名红衣女子,甚至骑在她身上殴打,引发路人纷纷驻足围观,但却无人制止,女子挣脱后,从路边一个7米高的桥边跳了下去,摔下后倒在一辆红色车子与灰色车子之间!
当街暴打女人,此种行为可谓嚣张至极,据悉黑衣男和红衣女是夫妻关系,但即便如此,殴打老婆也是十分不理智的做法,据知情人透露,两人因为琐事发生争吵后男子殴打女子,女子气不过跳桥。
事发后,有群众报警,女子被救护车送走,所幸只是腰部受伤,没有生命危险,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视频在网上曝光后,网友们纷纷表示“必须严惩男子,对自己妻子尚且下次狠手,还有谁不能下狠手呢?”
也有人对围观群众的冷漠提出批评“光天化日之下当街家暴,围观群众竟然没有人上前制止!”
- 那么,站在法律角度,家暴男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处理?围观群众又是否有制止义务?
1.光天化日,当街家暴,难以想象女子平时的遭遇,目前警方已调查,希望当地妇联等有关部门也及时介入,帮助被家暴的女子。
- 首先,家暴并非普通“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处5-10日拘留和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而若是具有下列3种情形之一的,属于从重情节,可处10-15日拘留和500-1000元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法律条文中写的是“他人”,自然也包括妻子,因此家暴违法,厨房里不可能只有一只蟑螂,对该男子而言,很可能多次殴打妻子,即便没有造成其他后果,也可以多次殴打行为,最高对他处以15日拘留和1000元罚款。
- 其次,若是因为殴打他人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234条,轻伤后果的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 最后,若是频繁家暴,且情形严重的,还涉嫌虐待罪。
根据刑法第160条,此罪基本刑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死亡的,处2-7年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中,若男子殴打行为没有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无法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他的行为导致老婆跳桥并摔伤,虽说是他老婆自行选择的结果,但老婆跳桥和他的家暴脱不开关系,因此男子可能涉嫌虐待罪,若是经调查,男子长期家暴,并且女子伤情达到重伤以上的,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 此外,家暴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据此丈夫应对妻子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此种赔偿意义不大。
- 2.面对家暴该如何应对?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包括肢体暴力、言语暴力、冷暴力等。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不要对家暴男抱有任何幻想,面对家暴,可以通过多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首先就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暴法,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在24-72小时内以裁定形式作出,若是当事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可以依法给予训诫、罚款、拘留,甚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判处7年有期徒刑。
- 其次,也可以选择离婚。
根据民法第1079条,实施家庭暴力是5种法定离婚情形之一,遭遇家暴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同意,并且家暴属于过错行为,被家暴一方还可根据民法第1091条请求损害赔偿,同时还可对家暴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 最后,要注意保存证据。
(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报警,按要求制作笔录。(2)及时拍照录像,就医时注意保留住院记录、伤情鉴定等相关证据。(3)可要求对方写下保证书;(4)可在家中安装摄像头。
- 3.当街暴打老婆,围观群众有无制止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义务的来源主要有4种:(1)职务要求的义务,比如警察有抓捕罪犯的义务,普通人没有;(2)法律规定的义务,比如家庭成员之间有相互抚养和救助的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比如因合同关系引起的义务;(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比如交通肇事者对被害人有救助义务。
具体到本案中,围观群众是普通人,没有职务义务,同时与被打女子非亲非故,没有法定义务,女子被打也不是围观群众引起,因此没有先前行为和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综上围观群众没有制止义务,袖手旁观只是不道德,但并不违法!
笔者点评: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面对家暴,要及时止损!路遇不平,要拔刀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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