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供电蜀黍发现
有街头小广告宣称
“节电神器”装在电表上
可以节省电费
在口口相传中
很多街坊信以为真
事实真相到底是什么??
小赫兹今天要做一回
“谣言粉碎机”!
为大家直击“节电器”的真相!
分
市民陈某,偶然碰到路边"改装电表"的摊贩,摊贩表示使用该“改装电表”可以省下不少电费支出。陈某回家后反复思量,最终请对方上门改装了电表,果然电费支出少了。过了一段时间,陈某不知不觉"省"下了3千多元,然而纸包不住火,她的违法行为最终被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发现并报案。到案后,陈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并在家属的帮助下补交了1万多元的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
在这个案例中
陈某通过非法改装电表
使得电表显示用电量
少于实际用电量
这属于一种窃电行为
不但造成国家财产损失
还影响了用电安全
陈某本人也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
补缴所窃电费
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面临刑事处罚!!!
大家千万不要被“节省电费”所诱惑
擅自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改装!!
那么,还有哪些行为属于窃电呢?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禁止窃电行为。并明确窃电行为包括:
√ 在供电企业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 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 伪造或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 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 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 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这些“诱惑”
街坊们一定要擦亮眼睛!
别再被套路了!
快转发给身边的亲朋好友
大家共同营造良好的用电环境、打击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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