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经常接触特许权使用费补税。特许权使用费包括专利费,商标费,著作权费等。在货物进口过程中,除了商品要征税,附着在商品上的特许权使用费也要征税。这个特许权部分的征税,有很多企业不懂应该怎么征。这时需要弄明白特许权使用费关联的商品的范围,然后确定进口部分商品占特许权使用费涉及的全部商品的比例。用实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乘以这个比例就是应税的完税价格。完税价格乘以税率,就是应该征税的具体数额。当然这里算比例的时候要注意分子和分母都是含税的总成本价。
所以提醒有关企业根据58号公告及时准确申报特许权使用费啦,不然即使后续主动披露了,也有被处罚的危险。经常涉及到特许权使用费的商品通常来自德国、美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汽车、电路板、芯片、仪器等高科技的产品,他们国家靠着技术收取的费用,就是特许权使用费,远高于我们国家获得的物流运输费、加工费等人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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