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广大职工
让更多会员享受更多福利
2022年工会会员
文旅、餐饮消费普惠服务活动又来啦!
赶紧跟着小编来看看吧~
活动详情
01
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1月20日
02
活动对象
全县工会会员
03
活动组织
北川羌族自治县总工会
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04
活动商户
详见附件4
05
活动内容
为更好带动消费,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根据省总工会“十八条措施”第六项“至2023年春节前,基层工会可在原定会员节日慰问限额之外,为每位会员发放不超过500元的消费券,用于购买文旅、餐饮消费等产品,提振消费信心。”的要求,倡导各基层工会积极组织开展该项活动。
县总工会、县文广旅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抓经济、促发展,安排20万元对文旅、餐饮消费活动开展普惠服务,工会会员使用本单位工会发放的消费券结算满100元就可以享受总工会配套的20元普惠资金,普惠资金将以实物券的形式发放;活动期间每名工会会员享受普惠资金最高不超过100元;资金有限,先到先得,普惠资金优惠券仅限于本次活动使用。
未申请到普惠资金的基层工会可联系县总工会领取统一印制的消费券到本次活动商家持券消费,活动结束后活动商家与各基层工会直接结算费用。
06
消费券申报、使用及结算
(一)申报
各基层工会根据本单位为工会会员发放的文旅、餐饮消费金额,向县总工会提交申请文旅、餐饮消费普惠资金的请示(见附件1),于2022年11月16日早上9:30开始通过活动指定电子邮箱报送请示扫描件(须加盖基层工会印章),县总工会将按照收到请示邮件的时间先后确定补贴单位及金额后通知领券,活动资金额度用完即止。
(二)使用
工会会员领取各基层工会加盖公章的文旅、餐饮消费券后,在背面填写完整相关信息,方可在指定活动商家使用。本次活动商家对使用文旅、餐饮消费券的工会会员以9折进行结算(该优惠活动和店铺自身的优惠活动任意选一种享受,且酒水不享受折扣),消费券抵扣后不足部分由工会会员自行支付。消费券不找零、不兑现,“100元+20元”的消费券须一次性结账,不能分开使用,每次使用消费券张数不限。
(三)结算
活动结束后,活动商家在20个工作日内向各基层工会和总工会分别提交消费券原件、发票原件、账户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料,其中:100元面额消费券与各基层工会结算,20元面额普惠券与县总工会结算;活动商家据实填写文旅、餐饮消费普惠活动报销凭证收取登记表(附件3),用于后期对账使用;基层工会在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汇总本单位的消费券及时向县总工会提交使用情况证明(附件2),该证明将作为县总工会普惠资金报账附件资料。
07
注意事项
(一)各基层工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文旅、餐饮消费资金,并积极申报该活动的普惠资金。
邮箱地址:16160826@qq.com
联 系 人:伍华 何富蓉(县总工会)
联系电话:0816—4825699
(二)活动商家入选资格及工会会员在使用消费券过程中产生的商品质量、服务水平等事宜,可与以下工作人员联系。
联 系 人:唐洪健(县文广旅局)
联系电话:18144262275
附件
01
附件1
北川羌族自治县xxx工会
关于申请工会会员文旅、餐饮消费普惠资金的请示(模板)
北川羌族自治县总工会:
xxx工会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拼经济、搞建设、促发展”十八条措施,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川工办发〔2022〕40号)文件精神,将在2023年春节前为本单位xx名工会会员发放文旅、餐饮消费券,发放标准为xx元/人,共计xx元,根据县总工会普惠活动文件要求,特申请普惠资金xx元。
请予批准。
北川羌族自治县xxx工会(盖章)
2022年x月x日
02
附件2
北川羌族自治县xxx工会
关于工会会员文旅、餐饮消费券使用情况的证明(模板)
县总工会:
截止2023年1月20日前,xxx工会共计xx名工会会员使用文旅、餐饮消费券(100元面额)xx张,合计消费金额xx元。
特此证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xxx工会(盖章)
xxx年x月x日
03
附件3
04
附件4
来源:北川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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