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
“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
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
严查“酒司机”!
02
酒驾案例
青州交警在河滨路路段组织统一行动时,将车牌号为鲁GU***B的小型轿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驾驶员吴某的检测结果为6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询问,吴某当晚与朋友聚会时喝了几杯啤酒,想着几小时后酒精代谢的差不多,便开车回家,不想被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吴某被处以了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醉酒驾车是犯罪!
希望大家能把这句话放在心里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拒绝酒驾,生命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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