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用我另外一个微信号假装女性跟他聊天,然后骗他钱……”张明(化名)经邻居陈五(化名)介绍,加了一“女子”微信,两人在网上热聊,“女子”承诺以后会跟张明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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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原以为遇到了真爱,心甘情愿给 “爱人”转账,没想到却是邻居男子制造的骗局。近日,由连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五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法院判决陈五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原来陈五因炒股亏了很多钱,为弥补自己炒股亏损的钱,知道邻居张明40多岁仍然没有结婚,遂以认识一离异女子,可以介绍两人认识为由,将自己的微信小号推送给被害人张明。陈五在微信里使用其他女子的照片伪造身份,冒充女性与张明聊天,并谎称愿意做张明的女朋友、愿意和张明结婚。在聊天期间,多次以生活困难、编造生病住院要花钱等各种理由多次向张明借款。张明“为爱昏头”,一年多的时间里陆续向“女友”转账8万余元。然而,每当张明提出见面或者视频时,“女友”以各种理由推辞。后张明醒悟,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审查认定,陈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张明8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陈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还被害人损失,检察机关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审法院采纳量刑建议。
检察官提醒
网络时代,很多人热衷网络交友,但网络交友一定要提高防骗意识。犯罪分子可能利用微信、QQ、婚恋网站等网络交友平台,通过虚构身份、职业、年龄、性别等信息,以“交朋友”名义骗取财物。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无论网上网下,交友一定要擦亮双眼,对于“恋人”频繁索要钱财,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被骗子的花言巧语冲昏头脑,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
供稿:第一检察部
责编:李楗
审核:杨建华、江丽琼
监制:林承庆、邓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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