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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上午,岑溪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在南渡镇吉太社区天龙顶山地公园风景区揭牌。岑溪法院专职审委委员覃石金、民一庭庭长张金华、南渡法庭庭长黄友等为“旅游巡回法庭”揭牌。

“旅游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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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位于广西东南部,这里风景宜人、山清水秀、气候宜人、林木茂盛、风光旖旎,是一座美丽的旅游城市。拥有4A级国家山地公园——天龙顶山地公园风景区,景区主峰天龙顶海拔1221米,是梧州第一高峰、桂东南第二高峰。还有集山、水、林、潭瀑、溪谷、奇石、神滩于一体的自然生态风景区石庙、白霜涧漂流等景点。结合辖区内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全域旅游的发展亟需法治支撑的情况,岑溪市人民法院在紧邻4A级景区天龙顶山地公园风景区正式挂牌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实行就地调解、就地立案、就地开庭。法庭成立后,将选拔办案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民事法官、法官助理组成法庭办案团队,在以往长期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点—线—面”网格化工作模式,全面构筑服务旅游经济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网络。

法庭受理辖区范围内涉及旅游合同、旅游服务、旅游消费等民事一审案件和人民法院认为适宜通过旅游巡回法庭进行处理的其他案件。

旅游巡回法庭的设立,为化解旅游服务纠纷开辟了一条便捷的司法通道,是适应旅游经济发展、优化旅游法治环境的创新之举,也标志着岑溪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中,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作用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工作机制

01

咨询、起诉、立案、调处一站式工作机制,旅游巡回法庭全面负责其受案范围内案件的咨询答复、指导起诉、立案登记、调处裁判等相关工作。

02

电话、接访、上门、巡回多种途径立案机制,采取公布旅游巡回法庭的联系电话、设立工作站、开展到旅游企业、主管部门上门服务、到景区巡回办案等方式,及时受理属于旅游巡回法庭受案范围的案件。

03

联席会议机制、遇有旅游纠纷案件涉及较强行政职能的领域,由旅游巡回法庭联系公安、旅游、工商、物价、卫生、城管等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协作,形成对旅游纠纷的综合协调处理机制,增强对旅游纠纷的及时化解合力。

04

联动多元化调处机制。旅游巡回法庭在调处案件时,与公安、旅游、工商、物价、卫生、城管等职能都门密切配合,及时平息纠纷,做好纠纷现场控制和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共同快速、妥善解决纠纷。

05

案件处理从简机制。实行简易程序审理时,简化庭审环节,使用更为简便的格式化诉讼文本,减少制作裁判文书所需要的时间,确保当事人当庭就能拿到法律文书。

06

调解为主的工作机制。旅游巡回法庭审判案件以调解结案为主。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可以依职权发动调解程序,力求耐心、细致,充分尊重并保护双方当事人权益,调解协议的内容应当体现当事人双方的意志,有效地解决纷争,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07

延伸服务机制。根据情况,多采取在案发地巡回办案的方式,减少当事人诉累,为当事人节约时间。同时注重审判延伸服务,对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以案说法,提升岑溪市旅游品质,护亮旅游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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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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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黄 宇

编辑:刘泳敏

校对:钟金宏

审核:梁东波|覃显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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