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四川成都,西南交大出现一名学生死亡事件,网络传言是碎尸命案,知名学校出现如此严重案件,自然引起网友密切关注,根据最新消息,碎尸案为谣言,警方初步判断该学生为自杀!

今天白天,西南交大出现碎尸案的消息在网上不胫而走,消息甫一发出,瞬间引起大量关注,各大新闻媒体也争相跟踪报道此事,记者也第一时间联系了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交大介绍,该校一名学生在校外发生意外,警方因调查需要,前往该学生宿舍进行调查,并对宿舍进行查封,目前警方初步判定为自杀,不存在所谓碎尸案等网传情况,校方正全力配合调查并积极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根据校方澄清,有几个关键信息需要引起大家关注:1.事发地点在学校外面,警方查封宿舍只是为了调查情况;2.初步判断为自杀,更不存在碎尸案等情况;3.校方正配合调查并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从学校回应,可以看出相关人员具有较高的法治意识和敏感意识,将大家比较关切的事情都一一作以答复。

1. 事发地点在哪里,对各方主体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影响较大。

根据民法第1200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若事情发生在学校,并且该学生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学校只要不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而若是发生在校外,一般而言学校无需担责。

2.警方初步判断为自杀,不存在碎尸案等情况。

初步判断用词十分准确,在警方没有盖棺定论之前,不做肯定性答案,留有回旋空间,若是学生自杀,则无需刑事立案,否则警方需要进行立案侦查,相信在如今法治社会下,若真是杀人命案,没有任何人能够逃脱法律处理。

同时更不存在碎尸案等情况,一句话有力地回复了网友质疑,使谣言不攻自破,对于谣言的起源与传播,还有待调查,但在网络空间编造并传播谣言,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尤其是编造如此恶劣的谣言,责任更是严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10日拘留和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据此,编造者最高可处10日拘留和500元罚款,此外若是认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寻衅滋事,该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可处5-10日拘留和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10-15日拘留和1000元以下罚款,因此若认定为寻衅滋事情节较重,最高可处15日拘留和1000元罚款。

3.校方正配合调查并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任何公民、机构、团体,在警方调查时都有配合的义务,对于是否是自杀,警方仍然需要进一步核实,虽然人已经去世,但查明原因,既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保障,更是给遇难者家属一个最好的交代,同时调查清楚事件背后原因,对预防类似事件发生也有积极意义!

此外,善后工作也不容忽视,大学生思维活跃,但毕竟没有步入社会,面对他人死亡,尤其是身边人,难免产生较大心理波动,需要做好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工作,避免产生传染效应。

遇难者家属此时更是处于悲痛之中,校方需要尽量做好安抚工作,即便真的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责任,但人毕竟是在学校学习期间出事,无论是出于道义还是人情,都要给其家人合理补偿和安抚,只有各方勠力同心,才能处理好这场悲剧,不让大好生命从我们身边逝去!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珍惜生命,过好当下,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要冷静理智处理,千万不要采取极端方法,否则最受伤的永远是关心爱护自己的亲朋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