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300008)索赔:证监会行政处罚正式下达,股民索赔全面启动
天海防务股民索赔条件: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认为,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看,依据证券法以及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2017年8月22日至2021年1月25日之间买入天海防务股票,并且在2021年1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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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2022年8月2日晚间,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海防务,证券代码:300008)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16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天海防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罚款。
经查明,天海防务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2017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
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情况。
此前,2021年11月18日,天海防务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经检查,天海防务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及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仲裁;(3)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
王金龙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对天海防务查明的违法事实及证券法、最高院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司法解释,天海防务涉嫌民事侵权,其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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