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规定,现将连宿高速下车段房屋征收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权属,建筑面积等调查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当事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房屋权属等相关证件材料,于2022年11月15日17点前至接待地点予以说明并书面举证。

一、被征收房屋调查结果

详见房屋调查登记结果公示表(连宿高速下车段房屋征收项目)

二、特别说明

1.公示期: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15日。

2.本次公示为初步拟定的征收范围,具体范围为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为准。

3.本次公示产权主张人是根据调查收集的权属证书确定,在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视为房屋产权人。

4.因调查过程中房屋现状使用人拒绝配合调查,本次调查借助航拍测绘等手段和途径确定本次拟征收房屋面积。

5.本次公告的房屋建筑面积并不等于合法建筑面积。

接待地点:灌云县伊山镇南京西路88号江苏恒驰大厦10楼1002室征收科

现场咨询:张宁0518-88166530

监督电话: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18-80519138

附件:房屋调查登记结果公示表(连宿高速下车段房屋征收项目)

房屋调查登记结果公示表

(连宿高速下车段房屋征收项目)

编号

产权主张人

房号

建筑面积(㎡)

A-X1

朱凯

1#

2#

3#

4#

5#

合计

A-X2

灌云县下车镇人民政府(灌云县下车农机管理服务站)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