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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对婚姻充满美好的向往,

有人却隐瞒婚姻状况,

以婚姻为筹码,

挖空心思骗取他人钱财。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被害人林某某通过媒人介绍相互认识,大家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后建立“恋爱关系”,但在这期间,王某某以妈妈和奶奶住院了为由向林某某“借钱救命”,林某某在查看王某某出示的家人住院资料、照片后也相信了王某某的言语,从2019年,先后向王某某转账共十四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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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因多次借钱,林某某家里人觉得不对劲,在家人的提醒下林某某方才醒悟到被骗,于是向警方报了案,并将王某某抓获。

在讯问中了解到,其实王某某早已结婚,说妈妈和奶奶住院了也是其为了骗钱而编造的理由。日前,玉州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诈骗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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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在婚恋交友过程中,保持理智才能真正寻找到自己的真爱,如果经常以各种理由借钱的,一定要谨慎核实,紧紧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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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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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州检察、网络,由玉林生活编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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