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股民索赔条件: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2月9日之间买入獐子岛股票,并且在2018年2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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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2020年6月23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獐子岛、ST獐子岛,证券代码:002069)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书》(〔2020〕9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此前,2018年2月9日,獐子岛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经查明,獐子岛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獐子岛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披露的2016、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獐子岛公司披露的《关于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獐子岛公司披露的《年终盘点公告》和《核销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四、獐子岛公司未及时将全年业绩与预期存在较大差距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对獐子岛查明的违法事实及证券法、最高院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司法解释,獐子岛构成民事侵权,其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