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呼和浩特召开第74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最新情况。

11月13日0时—24时,呼和浩特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5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61例;新增感染者中,1094例从隔离管控人员中检出。本土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0例,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8例。

11月14日,呼和浩特市81个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164个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调整后,呼和浩特市共有高风险区1392个。

呼和浩特:成立专班对全市核酸检测机构开展全面排查评估

在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74场)上,呼和浩特市卫健委二级调研员刘院君通报,11月13日上午,接到群众举报后,呼和浩特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内蒙古赛斯基因科技有限公司错报核酸检测结果,将部分群众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反馈为阳性问题进行调查,对存在违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操作规范,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视情节严重,依规依法对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办理,并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针对近期大家关注的核酸检测问题,我们举一反三。一是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三方核酸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的通知》《核酸检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实验室质量控制监督员职责》加强对核酸检测的质量管控;二是成立专班对全市核酸检测机构开展全面排查、评估,重点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进行全面倒查,对于规范的检测机构我们要向社会公布,对于违法违规的检测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排查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疫情期间不同人群如何就医?解答来了→

11月14日,呼和浩特召开第74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呼和浩特市卫健委二级调研员刘院君就如何保障市民不同的就医需求做了介绍。

疫情发生以来,呼和浩特市将疫情期间保障市民群众看病就医作为头等大事来落实,坚持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妥善做好各类群众就医需求,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情况:

一、新冠患者就医

按照分类收治、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原则送相应的定点医院或方舱医院治疗。

一是确诊新冠肺炎的普通型、重型、危重型患者以及合并较重基础性疾病的感染者,由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和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进行救治。

二是新冠肺炎轻型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转运到方舱医院进行收治观察。

三是坚持危急重症立即转诊原则,对危急重症感染者,不论在方舱、隔离场所还是社区,都要立即转往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建立危急重症转诊绿色通道,设有24小时转诊电话,接到转诊电话后立即安排床位及抢救人员到位,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就诊,坚决不允许人等床、等医生现象出现,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方舱的患者直接由方舱派驻的救护车转运,其它场所的患者可直接拨打120或由属地派救护车转运,属地转运组要及时补位,本着谁快谁出车的原则,绝不允许推诿、扯皮。

二、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

因疫情防控需要,对高风险地区、集中隔离点的密接、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指定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和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为“黄码医院”,专门接诊“黄码”患者。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具体承担孕产妇和儿童的诊疗服务,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承担其他患者的诊疗服务。“黄码”患者由隔离点驻点医生或社区工作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安排车辆“点对点”接送就诊。就诊接送全程实行闭环管理,并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

1.对于健康码“黄码”的特殊人群,如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需要定期治疗的患者和孕期检查人员,由社区工作人员、驻点医生收集患者就医信息,确定治疗时间,统筹安排在原诊疗机构进行不间断治疗和检查,原诊疗机构确不能提供服务的,在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治疗;

2.健康码为“黄码”孕产妇、儿童的治疗工作由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做好接收危重症患者转诊的收治工作。

3.“黄码医院”如因技术不足、床位不够,无法满足患者救治需求时,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均应无条件接收患者。

4.对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患者,指导社区与基层医疗机构及药店建立联系制度,保证他们的日常用药需求,不能因为疫情中断药品供应,使他们的医疗服务能够得到及时响应。

三、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人员

通过隔离点或社区联系属地派救护车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属地救护车不足时,由120指挥中心派救护车转运。

四、低风险区人员就医

健康码为“绿码”的低风险区患者,可按需选择除定点医院和“黄码医院”外的医疗机构正常就医。“绿码”抗原阳性者急需就医时,按“黄码”患者对待。

五、针对心理和精神疾病患者就医

为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紧急诊疗处置流程,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对呼和浩特市的包片式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对1—4级人群以线上、线下的方式提供心理咨询,通过大力推广12320-5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热线,并整建制托管定点医院、黄码医院设置的精神科病房等措施,为普通居民和隔离人员提供心理防疫健康知识。

六、急危重症患者急诊救治

除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外的所有患者,本着救急、就近的原则,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具备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救治。其中对无核酸检测报告的,医务人员做好防护,在指定区域实施抢救,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待排除新冠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疫情期间,为减少医院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保障市民正常诊疗和用药需求,统筹线上线下,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协调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五家公立医院,提升线上诊疗服务能力,患者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医疗服务。

如遇就医困难,请及时问诊和咨询,如急需看病就医,请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市民群众在就医过程中,如得不到有效保障,可以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

呼和浩特:沿街商铺恢复开放 疫情防控这样安排→

随着沿街商铺恢复营业,防疫工作也面临一些潜在风险。11月14日,呼和浩特召开第74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武永厚就如何做好沿街商铺防疫工作、控制疫情传播风险进行了回应。主要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一是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对从业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制度。经营主体对应防控要求,按照人员数量配备足量N95口罩、面屏、手套、防护服、消毒液等物资。从业人员加强个人防护,从事商品配送人员需穿防护服。所有人员均需落实每日抗原与核酸“双检测”制度,每日清晨查验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阴性方可上岗。在经营活动中,每完成一单业务都应进行一次手部消杀。

二是强化环境管理。建立重点时段、公共区域、重点点位消杀记录。早晨、中午和晚上闭店等三个重点时段,要落实店面清洁、公共区域和重点设备全覆盖消杀制度,每日完成不少于2次的自然通风。对货架、休闲区桌椅等区域要完成晨起消杀。对门把手、门帘、柜台、垃圾桶等重点点位,实行不间断消杀制度。

三是强化交易环节管理。

第一,经营者接收货源环节,必须将货品置于店外,全面消杀后静置2小时方可进店上架进行售卖。

第二,消费者购买环节,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销售时,经营者根据顾客下单情况配货,由保供人员取货配送。线下销售时,要求顾客全程佩戴口罩,并在店外间隔一米线排队,完成测温、扫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步骤后,在店外选取商品,并完成扫码付费。

第三,商品交接环节,在门店前一米距离外设置物品缓冲隔离区,所有商品放置缓冲隔离区消杀后,以无接触方式交接商品。

四是强化应急处置管理。要求经营单位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凡发现从业人员抗原检测呈阳性,或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立即闭店,禁止任何人员出入,立刻报告属地疾控部门,原地等待处置。

来源:奔腾融媒微信公众号

编辑:鲁蒙海

审核:海 新

终审:张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