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关于返还

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害人资金的公告(一)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之规定,经审批,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现依法对下列案件及被冻结账户进行返还被害人资金并向社会公告。

1.被冻结账户62122516050****0906(户名:曹某),冻结金额107344.3元,决定返还郭某宇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郭某宇资金15000元。

2.被冻结账户62220321030****1259(户名:伍某波),冻结金额50000元,决定返还林某州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林某州资金30000元。

3.被冻结账户62220236020****6097(户名:郑某荣),冻结金额30000元,决定返还郑某妹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郑某妹资金5732元。

4. 被冻结账户62226213100****9800(户名:王某明),冻结金额7500元,决定返还郑某妹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郑某妹资金6778元。

5. 被冻结账户62148354****5735(户名:王某君),冻结金额10855元,决定返还许某发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许某发资金10855元。

6. 被冻结账户62170035200****1572(户名:岑某位),冻结金额24460元,决定返还黄某锋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黄某锋资金24460元。

7. 被冻结账户62270038602****1932(户名:郑某),冻结金额3000元,决定返还江某周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江某周资金2773元。

8. 被冻结账户62285803990****6389(户名:叶某民),冻结金额60000元,决定返还刘某红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刘某红资金9851元。

9. 被冻结账户62148320****0391(户名:林某),冻结金额60000元,决定返还刘某红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刘某红资金9850元。

10. 被冻结账户62178820000****4285(户名:蔡某珠),冻结金额60000元,决定返还刘某红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刘某红资金9850元。

11. 被冻结账户62148342****0541(户名:何某),冻结金额50000元,决定返还吴某珊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吴某珊资金45687元。

12. 被冻结账户62284810092****3973(户名:子某),冻结金额13975元,决定返还姜某键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姜某键资金13975元。

13. 被冻结账户62172812229****9948(户名:卢某强),冻结金额7000元,决定返还黄某国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黄某国资金7000元。

14. 被冻结账户62155814050****0784(户名:陈某聪),冻结金额39876元,决定返还徐某冰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徐某冰资金39876元。

15. 被冻结账户62226211100****7503(户名:欧某宏),冻结金额18232元,决定返还陆某鑫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陆某鑫资金17151元。

16.被冻结账户62284812592****3979(户名:邢某晗),冻结金额50000元,决定返还蔡某平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蔡某平资金40368元。

17.被冻结账户62284803957****5672(户名:林某华),冻结金额49998元,决定返还柯某青被诈骗案案件被害人柯某青资金49998元。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2月4日。公示期间,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在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到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说明情况,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上述资金将予以返还被害人。

联系电话:06633263112

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揭东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

2022年11月4日

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关于返还

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害人资金的公告(二)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之规定,经审批,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现依法对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被诈骗案冻结的下列账户进行资金返还,并向社会公告。

1.被冻结账户62179943500****4541(户名:刘某甫),冻结金额20011.67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20000元。

2.被冻结账户62122631000****6273(户名:周某华),冻结金额230054.51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56532元。

3.被冻结账户62284800870****5678(户名:陈某璇),冻结金额60256.64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58877元。

4.被冻结账户62153403008****7834(户名:袁某玉),冻结金额5873.71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5871元。

5.被冻结账户62170071000****7633(户名:周某虎),冻结金额305579.67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85000元。

6.被冻结账户62220231000****1677(户名:周某福),冻结金额200187.54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100000元。

7.被冻结账户62284808588****5579(户名:何某慧),冻结金额40707.81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19982元。

8.被冻结账户62166175070****9065(户名:李某跃),冻结金额200069.56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200000元。

9.被冻结账户62284106145****4170(户名:何某林),冻结金额124101.73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20000元。

10.被冻结账户95599803301****6312(户名:凌某),冻结金额33900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33900元。

11.被冻结账户62172803329****8539 (户名:张某峰),冻结金额48521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9656元。

12.被冻结账户62133604799****3476(户名:蒋某希),冻结金额33809.02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33809元。

13.被冻结账户62220314080****7857 (户名:余某明),冻结金额2278.2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2265元。

14.被冻结账户62284818581****4576(户名:赵某),冻结金额38795.1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14723元。

15.被冻结账户62284806583****1275 (户名:郭某刚),冻结金额15373.61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15372元。

16.被冻结账户62284503580****2975 (户名:丁某琪),冻结金额167041.46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52000元。

17.被冻结账户62170004160****8068(户名:姬某珍),冻结金额33351.72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5200元。

18.被冻结账户62178575000****6342 (户名:谢某固),冻结金额4389.23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4358元。

19.被冻结账户62270012804****3349 (户名:徐某飞),冻结金额4998.81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2183元。

20.被冻结账户62220811050****8118 (户名:吴某芳),冻结金额30402.36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5010元。

21.被冻结账户62170029201****9534(户名:伊某娟),冻结金额6638.14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5625元。

22.被冻结账户62149912****6716(户名:卜某琴),冻结金额8597.47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5960元。

23.被冻结账户62172315110****4591(户名:何某亮),冻结金额118351.13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10882元。

24.被冻结账户62284808587****2573 (户名:霍某乐),冻结金额200279.40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200000元。

25.被冻结账户62170038500****0146 (户名:王某),冻结金额311664.16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311660元。

26.被冻结账户62262230****5764(户名:陈某),冻结金额95809.93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95000元。

27.被冻结账户62284805880****4173 (户名:李某),冻结金额106733.55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57135元。

28.被冻结账户62122620030****2770 (户名:陈某若),冻结金额40000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40000元。

29.被冻结账户62177120****8764(户名:李某),冻结金额79200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11950元。

30.被冻结账户621728152290****5965(户名:郑某州),冻结金额65695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47063元。

31.被冻结账户62220236020****3250 (户名:卢某豪),冻结金额35175.14元,决定返还揭阳市某龙货运有限公司资金17500元。

现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至2022年12月5日。公示期间,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在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到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说明情况,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上述资金将予以返还被害人。

联系电话:06633485811

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锡场派出所

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

2022年11月5日

责编:小野

来源:平安揭东

编辑:揭阳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