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注意礼让及减速”
是广大驾驶员较为熟知的一条交通规则
当驾驶员忽视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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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日,在梧州市万秀区蝶山一路46号对出路面,驾驶人张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与梁某某的普通摩托车发生刮撞,事故造成两辆二轮车驾驶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人都戴了安全头盔,没有造成较大伤害。
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道过。”之规定,负主要责任;梁某某负次要责任。
梧州公安交警温馨提醒:道路上车流穿梭,驾驶员在行经路口时应该减速慢行,并注意观察来往车辆,按照交通规则让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交叉路口。转弯前,一定要开启转向灯,提前向周围车辆告知自己的行进方向,方便他人的同时也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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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孟远航
编 辑:石桂晖
校 对:杨 珊
文 字:钟嘉宁 李烨臻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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