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增2例本土确诊病例、2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和1例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通报
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11月14日0—24时,我市新增2例本土确诊病例、2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和1例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确诊病例1:居住于江汉区顶琇国际城D区6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2:居住于硚口区天顺园四组团429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无症状感染者1:居住于东西湖区将军路商业公司住宅院2栋,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居住于江岸区百步龙庭201栋,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居住于江汉区金利明珠花园2栋,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居住于洪山区东湖城2期13栋,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居住于武昌区千家鑫苑14号,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居住于东湖高新区万年台社区13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7:居住于江汉区花样年华小区,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8:居住于江汉区香港路237号中原宿舍3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9-10:居住于江汉区顶琇国际城D区6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1:居住于江汉区花样年华小区,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2:居住于江汉区唐蔡路71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3:居住于东湖高新区万年台社区19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4:居住于武昌区白沙洲大道519号附近,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5-16:居住于武昌区千家鑫苑3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7:居住于武昌区涂家沟社区132号3排2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8:居住于硚口区天顺园四组团432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9:居住于东西湖区走集镇社区菜场附近,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0:居住于东西湖区走集镇社区107国道水塔附近,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1:居住于东西湖区走马岭街金松大队,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2-24:居住于东西湖区东西湖大道与砖厂路交叉口附近,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5:居住于东西湖区将军路商业公司住宅院2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6-27:居住于青山区青康居8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8:系外地返汉人员,居住于蔡甸区新帮村头沟187号,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上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已排查管控,重点区域已开展环境核酸检测,相应区域已落实消毒、封控等措施。
上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汉活动轨迹经与此前已通报的活动点位比对、去重,新增点位为:
11月7日:卫斌生鲜(香港路店)、新地·东方明珠35栋、维尼斯亚高端定制(南国大武汉家装B座店)、汉伍味鲜牛骨面馆;
11月8日:新地·东方明珠35栋、维尼斯亚高端定制(南国大武汉家装B座店);
11月9日:卫斌生鲜(香港路店)、新地·东方明珠35栋、维尼斯亚高端定制(南国大武汉家装B座店)、宫廷糕点(兴业南路店)、果吉多鲜果(盛世东方店)、鲜果珍探水果直销中心(后湖店)、德克士(百步亭季佳荟店)、武南三村560号;
11月10日:卫斌生鲜(香港路店)、维尼斯亚高端定制(南国大武汉家装B座店)、复兴村小区菜场、中山路563号3栋;
11月11日:菜鸟驿站(三眼桥社区7栋25号店)、卫斌生鲜(香港路店)、维尼斯亚高端定制(南国大武汉家装B座店)、新旺菜场(金利·明珠花园店)、重庆仁和面店、冷记卤品(马场角店)、德克士(百步亭季佳荟店)、山东炒货零食百果(三眼桥社区店)、77生鲜(万年台店)、妙麦香蛋糕(万年台店);
11月12日:维尼斯亚高端定制(南国大武汉家装B座店)、重庆仁和面店、永旺超市(永旺梦乐城店)、德克士(百步亭季佳荟店)、惠民超市(万年台店)、兔喜生活门店(万年台建材市场内);
11月13日:菜鸟驿站(三眼桥社区7栋25号店)、维尼斯亚高端定制(南国大武汉家装B座店)、益丰大药房(将军路店)、永旺超市(永旺梦乐城店)、德克士(百步亭季佳荟店)、中通快递(豹澥还建小区三期56栋店)、黄金堂社区46栋。
请与上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发展,新冠病毒不断进化演变,奥密克戎变异株流行还是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控措施,有序配合开展核酸检测,不扎堆、不聚集,非必要不去高风险区和报告病例地区旅行或出差;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新天北路什么时候正式通车?
预计在2023年7月份通车;道路起点凤凰东路,终点四环线;沿路有30处红绿灯。
2022年11月15日蔡甸区城南路停水通知
因蔡甸区城南路区域供水管网改造,我公司计划于11月15日09时停水施工,计划施工8小时。
停水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上午09:00时
预计完工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下午17:00时
停水区域:城南明珠、城南路沿线私户、蔡甸二小、蔡后街、汉阳饭店、永辉茗筑、机关小区、交通局宿舍、水产局宿舍、老财办宿舍沿线、老区委沿街商铺
注意事项:请以上区域用户做好储水准备。停水施工期间,请用户注意关闭家中热水器,水龙头等,早完工早开水。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4小时服务热线:84905088
武汉蔡甸水土保持方案“云评审”
11月11日,蔡甸区行政审批局通过“屏对屏+线连线”的方式,组织省管专家、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对蔡甸区汉江干堤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云评审”,保障项目方案审批与疫情防控“两不误”。
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常规就医该怎么办?
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常规就医该怎么办?湖北疾控专家提醒,要注意以下事项:
为避免医院人群聚集,增加病毒传播风险,可按需选择就近医院,提前进行网上或电话预约挂号,提前了解就诊流程,熟悉医院科室布局,按时间段就医。
就医时,一是病人和陪同人员就医期间全程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要及时更换。
二是保持手卫生。就医过程中避免接触门把手、挂号机、取款机等物体表面,触摸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消毒剂揉搓双手。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回家后也要注意洗手。
三是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时应使用一次性纸巾等遮住口鼻,并妥善丢弃,或用手肘遮住口鼻。
四是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等。付费时最好选择非接触方式支付。年长者就医时,如无智能手机,可由陪同家属申请健康码。
五是保持距离。牢记一米线原则,在候诊和排队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尽量选择楼梯步行,若乘坐轿厢电梯,应分散乘坐,避免同梯人过多。进入诊室或治疗室时,尽量做到一医一患,陪同人员尽量不进入。
六是只做必要的检查项目,就医完尽快离开,以减少在医院停留的时间。
另外如果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就诊人员,请及时、主动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防护级别的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重要通知:可延长至明年6月底
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
主编/久不厌
声明/本文图片、文字来源于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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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湖北人言律师事务所丨杨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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