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交警微发布
10月29日15时30分许,高速交警昌黎大队民警在沿海高速抚宁服务区执勤时,发现一辆山东号牌的小型轿车在即将进入服务区时急忙停车,随后更换驾驶人,民警心生疑虑,便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
此时,坐在驾驶位的李某向民警出示了驾驶证,乘车人左某称自己没有驾驶证也没有驾驶车辆。于是民警指挥该车辆停至安全地带并让车内人员下车。
通过调取服务区入口卡口照片看到,驾驶车辆的正是乘客左某,在铁证面前,二人再也无力狡辩。
经了解,该车为左某所有,但是他还没有考取驾驶证,想着在高速公路上练习一下。在距离服务区10公里的时候,二人交换了座位,计划开车到服务区再换过来,没想到到了服务区就被火眼金睛的交警识破了。
左某因无证驾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李某因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驾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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