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交通管理严管道路的通告
(第二批)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升城市品质,持续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有效开展,自2022年11月21日起,将港口区、防城区部分道路增设为交通管理严管道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道路(路段)范围
(一)港口区
1.伏波路(与西湾大道交叉路口至与白龙街交叉路口);
2.红树林街(与西湾大道交叉路口至龙运达酒店门口);
3.西湾大道(与冲孔路交叉路口至与马正开路交叉路口);
4.永福路(与迎宾街交叉路口至与白龙街交叉路口);
5.迎宾街(与伏波路交叉路口至与马正开路交叉路口);
6.牛角沙路(与中华路交叉路口至与港口16号路交叉路口);
7.光坡镇财源路(光坡中学路口至光坡市场路口);
8.光坡镇核电大道(二三公司门口路段约500米);
9.企沙镇卫东路(新大新超市门口至德城酒店门口);
10.企沙镇朝阳路(旧政府门口至万家福超市路段);
11.企沙镇赤沙路(广西钢铁厂北一门路口至渔港经济区大门口);
12.企沙镇德城大道(新大新超市十字路口至渔港经济区大门口);
13.万鹤路(与迎宾街交叉路口至与港湾街交叉路口);
14.冲孔路(与西湾大道交叉路口至与玉桂大道交叉路口);
15.民乐街(北部湾高中正门东西两侧各约200米路段);
16.江山大道(与伏波大道交叉路口至与三都路交叉路口);
(二)防城区
17.二桥东路(防东路转盘至防东路香料厂路口);
18.山海大道(与防钦路交叉路口至与团结大道交叉路口);
19.群星大道(与团结大道交叉路口至金花茶大道与群星大道相接路口);
20.金花茶大道(与民乐街交叉路口至金花茶大道与群星大道相接路口);
21.振兴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至与防港路交叉路口);
22.振兴西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至与教师街交叉路口);
23.滨江路(与二桥东路交叉路口至滨江路三中门口);
24.滨江延长线(与防东路交叉路口至滨江路三中门口);
25.沙埠街(与二桥东路交叉路口至沙埠街万鸿驾校);
26.田口街(与金花茶大道交叉路口至与龙琴路交叉路口);
27.防城港高铁北站站前路(广场南路和广场北路);
28.慈爱路(与防北路交叉路口至与人民路交叉路口);
29.共建路(与防钦路交叉路口至老十局小区门口);
30.团结大道(与防港路交叉路口至与山海大道交叉路口);
31.东门街(与防东路交叉路口至与人民路交叉路口);
32.东门横街(与东门街交叉路口至与防邕路交叉路口)。
二、严管时段
每日08:00-21:00(其中港口区民乐街北部湾高中正门东西两侧各约200米路段的严管时段为07:00—21:00)。
三、严管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三)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
(五)酒后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六)行人不走人行道、人行横道、闯红灯。
四、严管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现场查纠和非现场抓拍等方式,严查严管上述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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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
编辑|林佳莉
责编|杨姗姗
审核|马剑斌
防城港公安交警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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