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当前疫情防控纪律的通知

为确保武陵区疫情防控措施全面有效落实到位,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就区纪委监委发布“七不准”,严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纪律通知如下:

一、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动于衷、虚以应付、各行其是。

二、不准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或在疫情防控中搞特权、耍威风、走过场、做样子。

三、不准瞒报、谎报、错报、漏报、迟报疫情信息。

四、不准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

五、不准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规定,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干扰疫情防控工作。

六、不准编造、传播、散布有关疫情的谣言。

七、不准违规组织或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

全区各级各单位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确保政令畅通;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区纪委监委将聚焦上述纪律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从严从快查处,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常德市武陵区监察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