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

您是否也在网上看到过这些信息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尤其是在信息传播快速化的今天,手机已经成为公众掌握疫情态势的有效途径。但是,一些网民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问: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的,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网上的信息铺天盖地又鱼龙混杂,应该如何分辨真伪,抵制谣言?

1. 对未经正式发布的消息,不轻信不盲从。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理性对待,不轻信、不盲从、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

2. 自觉抵制谣言、负能量言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自觉增强底线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守法用网、文明上网。

3. 正确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面对疫情要保持冷静理性,主动传递正确、官方的疫情、防疫信息。自觉规范网络行为,积极弘扬正能量,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来源: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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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赵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