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辛口镇大沙沃村部分企业地上物拆除及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大沙沃村村民委员会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辛口镇大沙沃村部分企业地上物拆除及清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3.263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大沙沃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辛口镇大沙沃村部分企业地上物拆除及清运项目,本次招标内容为拆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辛口镇大沙沃村部分企业地上物拆除及清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辛口镇大沙沃村部分企业地上物拆除及清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磋商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磋商人。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磋商人必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磋商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
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员工,出具任命书.
投标人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或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执行
注:若申请单位参与此次投标的项目部人员中使用- -级注册建造师,则需 在递交的申请文件中,提供参与投标工程的一级建造师的电子注册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传至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工程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大沙沃村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电话:18210207527
邮箱:xszl8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