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陈蕾 通讯员 王了了 叶忠横
11月15日下午,浙江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在杭州联合召开“护航2022”助企惠企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护航2022”行动情况和一批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工商联三部门主动扛起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使命,以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为核心,走访企业并沟通、帮扶、培训、打击、宣传多措并举,以“护航2022”行动助企惠企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规范管理新格局
省公安厅先后出台《全省公安机关深化“11087·亲清在浙里”为企服务品牌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意见》《全省公安机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十大举措》等系列制度规范;
严格落实《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条执法司法标准》《全省公安机关资金查控手段适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健全完善推广“11087·亲清在浙里”为企服务品牌制度体系,为持续深化服务企业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打击整治新突破
专项行动期间,共立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等涉企经济案件1400余起,采取强制措施1800余人,抓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200余人,累计为企业挽回损失近26亿元。
服务大局有担当
推出“百千万培训计划”,依托企业码直播平台开辟《护航发展 防范企业风险》专栏,点击量已达60余万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精准走访企业3889家,解决企业生产、管理、案件、人员、防范等方面实际困难8847件,不断构建政企、警企、检企良性互动共建公治良好局面。
全省各地共布建线下为企服务警务站 270余个,开辟线上为企服务警务室(“11087”为企服务专区)100余个,畅通侵企举报渠道,定期更新预警宣传、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等内容,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会上,省检察院通报了“护航2022”助企惠企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专项行动10大典型案例;省工商联通报了省入选“全国100对工商联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合作机制”12个经典案例。
新闻+:
“护航2022”助企惠企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杭州某科技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
2022年,杭州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该案被害单位“杭州某科技公司”耗资数千万元、历时3年,独立自主研发出国产PVDF光伏膜,打破了国内长期依赖进口外国技术原料的局面,实现了我国在PVDF光伏膜生产制造领域的国产化。
经查,2013年,“杭州某科技公司”骨干技术研发人员郑某私下成立公司,从被侵害公司离职时,将该公司PVDF光伏膜技术的相关资料带离,未经授权将相关技术用于PVDF光伏膜生产、销售,直接造成“杭州某科技公司”巨额经济损失。办案单位不断强化相关证据后,在武汉将郑某抓获,此案已成功移交检察机关起诉。
案例二:杭州萧山暴某某团伙涉羽绒业特大合同诈骗案
2022年上半年,杭州萧山破获暴某某、沈某某涉羽绒业特大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案件涉及全国10余个省市,共涉及购赃、销赃团伙9个,导致30余家企业受损5000万余元,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经查,该团伙从2021年四五月份开始,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嘉兴、杭州等羽绒类原料、制品贸易活跃地通过开设空壳公司、以市场价签订羽绒类制衣原料购销合同,并在短时间内与受害企业连续签订多份购销合同,实际却并无履约能力。而是将骗取的原材料,一部分以远低于市场价大量抛售,一部分加工成衣后,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将违法销售所得据为己有,以各种理由不支付相关受害企业合同余款,造成30余家羽绒企业严重亏损,导致多家企业不能持续经营而倒闭。
案例三:杭州余杭“6·23”特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2022年7月,杭州、余杭两级公安机关组织60余名警力,在全国多地对涉杭州某知名互联网公司的“6.23”特大商业贿赂案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打掉犯罪灰黑产业链条7条,抓获涉案嫌疑人22名,查获大量涉案黄金、现金,追赃5800万余元。2022年9月6日公安部将该案列为部督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在该互联网公司负责直接与商家对接业务工作,自2020年1月至2021年上半年,王某为获取利益,通过朋友、中介拉拢商家,发展多条下线,在招商、政策扶持等方面为商家提供帮助,从而获取中间人和商家的贿赂。
案例四:绍兴诸暨“3.01”特大合同诈骗案
2022年5月,绍兴诸暨破获“3.01”特大合同诈骗案,抓获宋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8名,该案犯罪团伙打着央企背景的幌子,以帮助企业融资走出经营困境为名,骗取全国数十家企业巨额资金和股权。
经查,2017年至2020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宋某、郑某等人通过支付费用,将自己控制的公司挂靠至多家央企下属多家子公司,造成工商登记看似央企控股公司的假象,对外以有央企背景为幌子,骗取受害企业股权、资产及相关合作经营服务费、打点费等费用,导致诸暨企业共计受骗4600万余元,另查明全国多地尚有数十家企业被骗股权和相关资产,数额巨大。
案例五:金华江南“3.14”虚假证明文件系列专案
2022年9月,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区分局组织对“3.14”虚假证明文件案开展收网打击行动,专案共组织警力180余名,分赴全国5省(市),抓获制售虚假审计报告犯罪嫌疑人133名,捣毁制售虚假审计报告窝点9处,查扣一大批虚假审计报告。该案被列入公安部百日攻坚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全国性集群战役以及公安部、财政部双部督案件。
经查,犯罪团伙通过网络平台在无审计程序、无真实审计材料、甚至无审计资质的情况下根据客户要求,按需出具多种类虚假审计报告。报告流向涉及全国各地众多企业,延伸危害巨大。
案例六:杭州富阳罗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罗某某原系杭州富阳某涂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4月,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为偷逃国家税款,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采取以支付票面总金额8%的开票费及资金环流的手段,从深圳市某陶瓷玻璃原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共计63万余元。案发后,罗某某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所在企业补缴了全部涉案税款。
富阳区检察院依托“富春检企驿站”,综合考虑案情以及企业发展前景、社会贡献度、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疏漏等情况,决定启动合规工作,主动扛起企业合规主导责任,及时组建第三方考察机构监督引导企业进行为期6个月的合规整改。检察机关根据第三方合规考察报告,于2022年9月26日组织召开听证会,与会人员一致认可企业整改成效。同年9月29日,检察机关依法对罗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以检察意见书等方式,建议税务部门对涉案企业从轻或减免处罚。之后,富阳区检察院开展合规建设“回头看”,要求企业对已整改到位的部分加强常态监管,较为薄弱的环节持续整改,并邀请区环保部门对企业进行走访,对企业危废品管理、排放等领域进行全方位的环保“体检”,有效增强企业环保风险意识。
案例七:德清杨某某职务侵占、吕某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德清县检察院在主动走访浙江某机械有限公司期间,发现该公司仓库管理较为混乱,随即发出《风险提示函》,提示公司发展过程中的风险关注点并提出防范措施建议。该公司按照《风险提示函》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公司仓库主管杨某某存在职务侵占问题,即将问题反馈至德清县检察院。德清县检察院经过初步调查后,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以杨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移送审查起诉,德清县检察院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成功追回2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并追诉下游犯罪2人。最终,杨某某因职务侵占54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任某某、吕某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160余万元、100余万元分别被判处4年3个月和3年10个月。
案例八:桐乡3家规上皮草企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某皮革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某皮草股份有限公司均系桐乡市崇福镇皮草行业规上企业。沈某某、陈某某、刘某某三人在担任上述三家企业相关负责人期间,明知用四氯乙烯清洗皮毛产生的废清洗液属于危险废物,仍将产生的废清洗液进行非法处置,共计近100吨。桐乡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根据三家企业的申请,启动企业合规工作,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专业人员代表组成第三方合规监督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对三家企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合规制度开展现场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三家涉案企业对照整改意见书逐项整改落实,就危废处置、危化品储存、员工培训等方面建立合规管理制度体系,有效防止再次违规。在合规考察合格的基础上,桐乡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对涉案企业及三名负责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以检察意见书的形式建议生态环境部门给予企业相应行政处罚。
办案中,桐乡市检察院还向相关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辖区内皮草企业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排查和整治,联合环保部门从辖区内的2842家企业分类筛选出169家涉及危险废物的企业,积极督促整改同类问题并进行相关管理培训,开展行业合规治理。
案例九:金华婺城卢某某职务侵占案
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在办理金华市某速运有限公司快递员卢某某职务侵占案中,发现金华快递行业在制度管理上普遍存在安全防范设备落后、不重视发件人和收件人身份核实、以口头询问代替开箱验视、业务员代收货款等问题漏洞。检察官深入一线快递企业、菜鸟驿站、金华市快递业协会和金华市邮政管理局调研走访,召开“检察机关服务快递业健康发展”座谈会,对当地近年来涉快递行业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从劳动用工、快递行政合规、刑事风险等六个部分提出风险点和防范建议。通过合规建设,金华各快递公司相关软硬件均有了很大提高,客户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实现了“办理一类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
案例十:台州椒江戴某甲、戴某乙职务侵占案
2016年至2021年,被告人戴某甲利用担任台州市某电器有限公司外贸销售员的职务便利,通过采用“阴阳”外贸合同的方式非法侵占公司财物合计1280余万元。办案中,椒江区检察院会同椒江区公安分局联动构建大控方工作格局,共同克服境外取证难、“行业内鬼”作案手法隐蔽等办案难题,直面被告人破坏原始证据的困境,成功追诉戴某甲的弟弟戴某乙职务侵占87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2022年7月,戴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戴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案件办结后,椒江区检察院与台州市某电器有限公司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针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漏洞等风险隐患,制发书面检察建议,有力推动该公司强化经营者和员工风险防范的法律意识,完善财务制度、产品出入库核验制度、外贸业务员合同透明化、可视化制度,实现对货物及货款流向的全流程监督,受到企业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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