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6日《河北法制报》05版刊发

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物质基础,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这两个领域是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建立之初“四大法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特别点出的领域,可以说是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最早的法定“责任田”,必须坚决守好能动履职这个“主阵地”。

今年年初,最高检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提出实现国财国土领域市级检察院办案全覆盖的目标和具体要求。 为此,张家口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国财领域,以税收为监督重点积极开展了税收专项监督活动。 近日,市县两级院扎实推进“一体化”办案,上下联动成功办理一起追缴拖欠环境保护税5万元行政公益诉讼案,守住了人民群众的“家底”,有效保护了国家财产安全运行。

2022年8月26日,赤城县检察院收到市检察院交办的赤城县深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可能欠缴环境保护税的线索后,该院程忠厚检察长高度重视,抽调精兵强将,第一时间成立了追缴环境保护税专案组,针对该公司系县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只有其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才缴纳环境保护税的实际,主动邀请涉案专业专长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研判案件线索。

与此同步,市检察院派专人直接参与并指导调查取证,运用“核查文件、核对数据、核验现场、核准记录”的方式,着重围绕该公司污染物排放数据、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相继深入税务、生态环境部门以及涉案欠税企业查阅数据台账、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逐笔逐项核实应缴税款是否收缴到位。经过连续奋战,基本查清了该公司在2021年第二季度征收品目中砷、铬、铅、磷、镉、汞、氨氮、化学需氧量8项指标超标排放欠缴税总额人民币53751.11元的事实。

9月18日,赤城县检察院依法向负有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税征收职责的县税务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尽快催缴深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所欠的2021年4月至6月环境保护税费53751.11元。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环境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督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交送排污单位的相关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信息,从源头上杜绝排污单位欠缴环境保护税的行为再度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税务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催缴拖欠税款整改措施,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安排专人进行查漏补缺,强化催缴工作力度。期间,赤城县检察院受邀共同约见欠税公司法定代表人,使其明白了开征环境保护税的目的和拖欠税款不缴的后果,现其所欠税款已足额缴纳入库。此外,县税务局在回复中表示,今后将积极加强与生态环境、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在征收管理方面的协作配合,不断强化数据共享,保障环境保护税征收到位,防止国有财产流失。

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增进民生福祉方面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并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对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提出了更高要求。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新型税种,是发挥税收杠杆绿色调节作用、引导排污企业提升环保意识、促进企业改造升级、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手段。

下一步,张家口市检察机关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持续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紧紧围绕“公益”核心凝聚检税合力、延伸办案效果,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助力将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有效发挥守护国有财产与服务绿色发展的双重效能,为构建绿色税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编辑:马驰

校对: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