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数了,是56万元,感谢法院,你们办案效率太高了”马某激动地说。
近日,新乡县法院执行局和刑事庭联动调解,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执行人王某如约将执行款交予申请人马某等二人,既捍卫了司法权威,又获得了当事人好评。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15日晚,王某饮酒后驾驶轿车,在某餐厅门口将李某撞成重伤,李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事故后驾车逃逸。经认定,王某承担全部责任,李某不承担责任。李某家属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民事赔偿。案件经过审理,由王某赔偿李某、马某(李某家属)各项损失873349.98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能如期履行义务,马某二人无奈向新乡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办理过程:
执行局法官马祥峰接到案件后,仔细研判案情,查阅案卷的同时向刑庭承办法官常利娜了解刑事责任追究情况。恰逢刑事案件刚刚开庭。通过对执行、刑事案件的全面梳理,双方一致认为,如果机械定罪量刑,被执行人一旦入狱服刑,民事赔偿的判项将很难真正得到执行,如果赔偿部分调解,则能最大程度化解案件背后的矛盾,既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又解决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
由于申请人已年过花甲,为避免两位老人来回路途奔波,马法官、常法官决定到申请人家中询问情况、进行调解。他们了解到两位老人已丧失劳动能力,日常生活来源主要靠子女供养,“老年丧子”使老人生活一下没了着落,繁杂的司法程序又令老人难上加难。两位法官一边安慰老人,一边向他们详细说明案件进展情况,耐心释明了案件调解的优势。最终两位老人同意调解,并愿意在赔偿数额上做出让步。临别时,两位法官作出承诺,保证案件快审、快执,一定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到法院后,马法官将正在取保候审的王某叫到了调解室,并邀请常法官共同参与调解。他们将两位老人的生活现状如实告知王某,希望他能够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主动筹款赔偿老人损失,同时讲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常法官从量刑角度,分析了积极赔偿的利好政策,鼓励王某放眼长远,理性权衡,争取获得对方谅解,从宽处罚。在两位法官联合调解下,王某认识到了拒不履行判决的严重性,表示愿意筹款积极赔偿。
案件结果:
案件在多方努力下,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王某赔偿马某二人56万元,并承担案件的受理费及保全费,申请人同意放弃剩余赔偿款及利息。
协议履行:
协议生效后,王某积极筹借资金,将赔偿款悉数交给马某和李某,和解协议履行完毕,马某二人也向办案法官提交了《刑事谅解书》,建议法院对王某判处缓刑。一场纷争圆满化解。两位法官感到十分欣慰,不仅因为了却了一桩案件,更是用实际行动兑现了对老人的诺言。
来源:墉南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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