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社会营造家家尊法学法、人人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桦川县司法局紧紧抓住小区这个基层治理的最基本单元,精心选址,倾力打造法治文化小区,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实现了小区居民进门先学法,回家法相随。
小区占地面积45000平方米,有12栋住宅楼,住户数562户,建有5000平米的广场,休闲凉亭、羽毛球场、健身器材一应俱全。司法局与小区物业公司沟通协商,在不破坏小区现有环境的基础上,最大程度融入小区整体风格,法治文化小区的打造始终坚持贴近小区、融入小区、装点小区的理念,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达到装饰小区、美化小区的效果。新建设了法治广场坐标(双面)1座、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双面造型4座、法治宣传栏(双面)4个、法治花草牌(双面)20个、通过漫画、格言、问答、案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阐释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如邻里文化、倡导文明新风、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法律援助法、消防安全、打击养老诈骗、民法典案例等宣传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浓厚整个小区的法治氛围,使居民近距离地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教育、提升法律素养。
“小区法治文化广场建成后,对我们老百姓来说可是惠民好事啊。我们居民一下楼后映入眼帘的就是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栏、生动活泼的法治动漫作品和名人警句格言,茶余饭后还逛一逛,感受到浓浓的法治文化气息”物业经理由感而发。
“八五”普法期间,桦川县司法局着力在县、乡、村打造了一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教室、法治图书角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宣传教育作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新闻来源:桦川县司法局
编辑:黑龙江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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