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佛山市无线远传水表年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招标人信息: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海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T-221282
项目名称:无线远传水表年度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4777650.00元/年,其中01包: 2432400.00元/年、02包:2345250.00元/年(币种:人民币)。
上述各分包预算金额仅为本次评标价格评审使用,并不代表招标人的实际需求。但投标人所投单价将成为合同期内所执行的价格。按招标人经营所需,根据实际发生量进行最终结算,投标人投标时须考虑相关风险。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无线远传水表年度采购
2、标的数量:
01包:NB-IoT无线远传水表(指基表须为机械水表,采用“NB-IoT”通信方式、“无磁传感”机电转换方式和水表盘面机械字轮方式)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暂定供货数量
【个(套)】
1 NB-IoT无线远传水表 DN15 3000
2 NB-IoT无线远传水表 DN20 5000
3 NB-IoT无线远传水表 DN25 100
4 NB-IoT无线远传水表 DN40 100
02包:NB-IoT超声水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暂定供货数量
【个(套)】
1 NB-IoT超声水表 DN15 1000
2 NB-IoT超声水表 DN20 4500
3 NB-IoT超声水表 DN25 100
4 NB-IoT超声水表 DN40 100
5 NB-IoT超声水表 DN50 5
注:
(1)本项目每个子包的中标人为2家,合同期内第一中标人的供货数量比例不少于50%(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第二中标人的供货数量比例不少于40%(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余下采购计划数量由采购人自主决定供货单位。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对本项目的任一子包或全部子包进行投报,可获得一个或同时获得二个子包的中标资格。本项目按01子包→02子包的包号顺序进行评标。
(3)本清单中数量非实际供货数量。实际供货数量及进度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3、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无线远传水表年度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内容”。
4、供货区域:佛山市顺德区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1年+1年模式。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第10个月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如中标人考核不合格,则合同生效之日起届满一年之日视为合同期满之日;如中标人考核合格,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选择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届满一年之日延长合同期一年,中标人自愿接受延期且不提供有异议。
本招标项目01包第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合同(首签和续签累计)累计供货额超480万元,02包第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合同(首签和续签累计)累计供货额超480万元,后续采购单价按中标单价×中标单价折扣系数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01包投标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拟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拟投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经销商,其中:
(1)投标人若为拟投产品的制造商:
①具有拟投产品DN15-DN40口径(DN15、20、25、40)的NB-IoT无线远传水表出厂检定的能力和装置。制造商须提供其国家认可计量机构提供的、有效的、包含本次招标全系列口径(DN15、20、25、40)水表检定装置或者标准装置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②拟投产品DN15-DN40口径(DN15、20、25、40)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对应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证书和报告均须显示制造商的名字,《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DN15-DN40口径的产品须显示基表为机械水表,采用“NB-IoT”通信方式,而且至少DN15和DN20规格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能体现“无磁传感”机电转换方式。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③制造商的“NB-IoT” 远传装置(含终端设备)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及《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④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与自来水企业销售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的NB-IoT无线远传水表(指基表须为机械水表,能体现采用“NB-IoT”通信方式,采用“无磁传感”机电转换方式)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经销商开出的发票复印件以及业主证明文件;发票日期须晚于合同日期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发票累计金额须不少于400万;业主证明文件证明销售产品为NB-IoT无线远传水表,业主证明提供人须与发票购买方一致。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①授权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上述制造商资格(经销商须按照“投标人若为拟投产品的制造商”的要求提供的资料)。
②授权函,授权函明确投标人为本项目唯一授权单位(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③《厂家保证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④被授权经销商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销售至单一自来水企业(发票购买方为同一公司)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NB-IoT无线远传水表(指基表须为机械水表,能体现采用“NB-IoT”通信方式,采用“无磁传感”机电转换方式)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经销商开出的发票复印件以及业主证明文件;发票日期须晚于合同日期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发票累计金额须不少于100万;业主证明文件证明销售产品为NB-IoT无线远传水表,业主证明提供人须与发票购买方一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02包投标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拟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拟投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经销商,其中:
(1)投标人若为拟投产品的制造商:
①具有DN15-DN50口径(DN15、20、25、40、50)的超声水表进行出厂检定的能力和装置。制造商须提供国家认可计量机构提供的、有效的、包含本次招标全系列口径的(DN15、20、25、40、50)水表检定装置或者标准装置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②具有拟投产品DN15-DN50口径(DN15、20、25、40、50)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相应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所有口径的型式批准证书或者型评报告必须能体现为“超声”水表)。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③制造商的“NB-IoT”远传装置(含终端设备)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及《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④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销售至自来水企业销售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的超声水表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发票复印件;若合同不能辨别产品为超声水表的(指不包含:“超声水表”字样),还需提供业主证明;发票累计金额不少于400万,发票日期须晚于合同日期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①授权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上述制造商资格,经销商须按照“投标人若为拟投产品的制造商”的要求提供的资料;
②授权函,授权函明确投标人为本项目唯一授权单位;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③《厂家保证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④被授权经销商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销售至自来水企业销售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超声水表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发票复印件;若合同不能辨别产品为超声水表的(指不包含:“超声水表”字样),还需提供业主证明;发票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发票日期须晚于合同日期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3、本子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关于上述“投标资格标准”中要求的各类证书或证明文件须为有效的。
2、本项目中的拟投产品DN15-DN40口径指:DN15、DN20、DN25、DN40四种口径产品;DN15-DN50口径指:DN15、DN20、DN25、DN40、DN50五种口径产品。
3、本招标文件自来水企业的定义:(1)自来水生产或销售企业;(2)与自来水生产或销售公司属同一集团的公司,如属此种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天眼查”等查询的网页查询内容,网页打印件即可。
4、制造商与授权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经销商只能代表一个制造商参与投标。
三、公告期限
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3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300.00
资料提供:
(1)银行提供的汇款凭证获取采购文件,不接受现金。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