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第13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8日起,我区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棠景街
汇景路55号,沙涌北综合市场
二、同德街
鹅掌坦西街十九巷28号、30号、32号,二十一巷26号,二十三巷26号,二十五巷24号,二十七巷16号、18号、20号
三、金沙街
保利汇海花园1幢,6幢A座、B座、C座,7幢A座、B座、C座,8幢
四、松洲街
松南路27号、29号、31号、39号、41号、43号、45号、47号
五、三元里街
康寿街48号、50号,航云北街75号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黄敏茹
审核:王玲
复核:林梅芳
签发:刘海裕
白云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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