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宾市人民检察院

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审计局

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

工作机制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专业优势,切实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形成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与来宾市审计局签署《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明确检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总体目标。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依法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国有资源、资产进行审计监督。双方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专业优势,共同服务保障来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规定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属于审计机关职责范围内相关线索的,及时移送审计机关处理。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由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者由于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者面临损害风险需要检察机关监督的,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

《意见》强调建立办案协作配合机制。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商请审计机关派员提供审计专业支持。审计机关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检察机关提供审计所涉单位或地区环境资源、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方面立案结案、检察建议、生效生态修复资金或赔偿资金判决执行情况、环境公益诉讼的初步证明材料等;在审计中,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商请检察机关提供法律意见并受理符合公益诉讼监督条件的线索。

《意见》提出建立日常交流、信息共享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双方每年或者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审计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二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有关重要部署、重大安排及时抄送同级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将本系统部署开展的环境资源、国有资产等相关审计项目文书及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三是加强人员交流。双方分别确定一个联络部门和一名联络员,负责两个单位之间的日常联络和文件传输等事宜。

一直以来,来宾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通过办案协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很多公益诉讼案件的成功办理,均与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密不可分。如在办理某公司、余某某等跨市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强化与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最终成功追赔生态修复费、应急处置费、生态损害惩罚性赔偿金合计6428673元。2021年以来,来宾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17件,合计追赔矿产资源损失费、生态环境修复费等7000多万元;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件,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成功追缴防控易地建设费、土地出让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等2100多万元。此次检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工作,不断强化公益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