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当前的乡村治理最大的问题,是在行政化倾向下,无法有效地组织群众,导致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参与渠道缺失,某种程度上陷入了乡村发展“政府干,群众看”的怪圈。应该要以重构基层治理关系、优化公共服务、化解冲突矛盾、培育公共精神为目标,实现“小客厅”撬动大治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一是必须简单有效。坚持“发动和依靠群众”,可以通过“说、商、办、评”四个环节,说出了乡村和谐,更是说出了民主。赋予群众参事议事的权力,把基层治理的权力真正交给人民群众,也带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是必须各得其所。由社会组织组成志愿服务团队,负责群众纠纷调解、扶贫济困帮难、组织文体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等职能。“1+3”治理模式的实施,理清了党支部、村委会、合作社、社区的职责,激发了村内能人、乡贤、老党员等各个方面投身乡村治理的热情,凝聚了治理合力,最大限度地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共治结构。

总之,协同共治有赖于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只有积极调动各方力量,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才能实现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助力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