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月跑了45万公里”,周大哥气愤的说:我这哪是开车,这分明是开飞机呀!天津的周大哥在4S店内购买了一台大众牌汽车,谁知汽车里程表检测仪出现故障,周大哥多次到4S店内讨要说法无果,将大众4S店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
今年1月份,周大哥跟家里人商议想要购买一辆汽车。因自己是工薪家庭,所以周大哥想要买一辆保值,耐用的汽车。周大哥去4S店挑选汽车时,看上了一款大众汽车。经4s店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款车结实耐用,保值率高还省油,如果周大哥今天购买的话,还可以优惠1800元。
周大哥说自己不单是看中汽车的品质,更看重汽车的售后服务。4S店的工作人员当即表示:我们的售后服务是非常好的。工作人员对周大哥承诺,今天买车后,即可享有保养维修和技术升级等6项服务。周大哥也认为大众汽车是大品牌,质量是有保证的,当即花费9.75万元购买了这辆大众汽车。加上购置税,保险,上牌等费用,周大哥共花费11.32万元购买了这辆车。
周大哥购买了这辆汽车后十分的爱惜,平时只是上班代步使用,所以开的里程数并不多。在两个月后,周大哥发现自己的爱车出现了问题。自己新买两个月的汽车,竟然跑了11万公里,这让周大哥非常的惊讶,便把车开到4S店要求检查维修。
工作人员答应给周大哥维修汽车,让周大哥回家等消息。一周后4S店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周大哥说,汽车维修好了,你可以将车开回家了。周大哥将车开回家后,却发现,怎么比之前没维修的时候,还糟糕了呢?不但是里程记录仪没有修好,依旧出现故障,而且自己开车的时候,还发现汽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异响。这让周大哥更加的气愤。
随后周大哥再次返回到4S店,询问工作人员出现这样的情况,为什么不给自己换一个新的里程表检测仪?而4S店的工作人员回答:我可以给你修,但是换不了,因为你这个只是小故障。
在4S店给周大哥的汽车再次维修之后,汽车异响的情况没有了,但是里程表依旧出现故障。周大哥对4S店这样的做法,不能理解。周大哥说:把里程检测仪给我换个新的不就完了吗?这是多简单的事儿啊。
在之后的日子里,周大哥往返4S店4次,这个问题都没有解决,周大哥很是生气,决定这辆汽车不要了。周大哥找到了一个二手车商,想把自己这个车卖掉,就是亏点钱也认了。
哪知二手车商的一句话,差点让周大哥惊掉了下巴,二手车商说:你这个车都快报废了呀,根本就不值钱。
周大哥的大众汽车里程表上,记录的十分清楚,这辆车8个月的时间共跑了45.8万公里。周大哥气愤道:按这个里程来说,我这哪是开的汽车呀,我这分明是开的是飞机。刚买8个月的汽车就报废了,上哪说理去?
4S店不能给周大哥解决问题,自己想卖车也没人愿意要,周大哥决定将4S店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
一,周大哥认为自己的汽车,里程检测仪出现故障后,4S店通过5次维修都没有解除故障,早就应该给自己换一个新的检测仪。但是4S店的工作人员多次故意推脱责任,导致自己汽车的里程,在8个月的时间内显示行驶45.8万公里。
按这个里程来说,汽车已经属于报废的状态。而且周先生还怀疑,因为自己对汽车的构造和性能并不是十分的了解,也许这辆汽车出现的状况,不单单是里程表检测仪的问题,还有可能是其他的汽车零部件出现问题导致,只是自己不知道。
作为一个消费者,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证,4S店理应对自己进行退一赔三。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二,大众汽车4S店认为,周先生的汽车是里程表检测仪出现故障,属于小毛病,并不影响周先生的正常驾驶安全。
1,汽车4S店的工作人员称,如果4S店卖给周先生的汽车是一辆调表车,4S店应当对周先生进行退1赔3。但是周先生汽车并不存在调表的问题,只是记录数据出现故障。
2,4S店工作人员解释称,汽车故障严重影响客户安全的情况,才能适用于退一赔三。
如安全性故障,累计两次维修仍未得到解决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发动机变速器等,汽车主要零部件质量问题,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像这样的情况才符合汽车退1赔3的标准。
3,工作人员表示,在此之前周先生的汽车里程表检测仪,出现记录故障的情况,他们已经上报给4S店的领导了。领导表示,可以给周先生的汽车更换新的里程表检测仪。只是这段时间检测仪没有到货,所以无法为周先生更换新的。
三,经过法院调解,大众汽车4S店,愿意给周先生更换新的里程表检测仪,补偿周先生3000元,并承诺全面检查维修周先生的汽车,如果再次出现类似故障,同意为周先生更换一辆新车。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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