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主办、河北省道路运输协会实施、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支持的河北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专业能力等级评价培训班第一期成功举办。通过集中专业能力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成绩均合格的教练员获得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交通运输专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
近日,河北省道路运输协会举办了颁证仪式,张志国会长、李东升秘书长以及教练员代表们参加仪式。
张志国会长为教练员们颁发证书并向他们表示祝贺,希望教练员们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不断提升自身职业素养,当好“敬畏生命、文明驾驶”的传播者,当好学员安全驾驶的引路人,为驾培行业、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据悉,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就是完善教练员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职业资格评定改革要求,明确教练员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对加强高素质教练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具有重要意义。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专业能力和整体水平,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决定开展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专业能力等级评价工作,由河北省道路运输协会在全省组织实施。在成功开展第一期专业能力等级评价工作基础上,应广大驾培机构和教练员需求,目前已启动河北省第二期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专业能力等级评价报名工作。
报名及缴费方式
(一) 报名方式
登陆河北省道路运输协会网站(http://hbsdlysxh.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交通运输专业能力评价报名表》;将填写完整的《交通运输专业能力评价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发送至河北省道路运输协会邮箱:hbdx20171108@163.com。
(二)缴费标准
1.收费标准: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收费980元/人(含培训、考试)。
2.缴费方式:扫描二维码缴费(注明单位名称)。
(三)联系人
李老师 135 0311 1580
孙老师 135 0311 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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