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迎来利好消息。

11月17日,四川成都连发两个通知,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政策,同时对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进行优化完善,新政自2022年11月18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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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为在更大范围内促进供需匹配,职住平衡,支持购房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成都限购区域进行了优化,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

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同时,为支持在郊区区(市)县生活工作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刚性住房需求,成都优化了郊区区(市)县限购措施,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针对摇号购房政策,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市房地产市场销售秩序,11月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以进一步优化完善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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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在三方面优化完善销售方式:首先,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

其次,符合下列三类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建筑面积在200㎡及以上的房源;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建筑面积在200㎡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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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优化措施,有地产人士指出,新政将棚改和无房家庭归为一类,竞争将显著增加,或大大降低棚改家庭摇号中签率。

此外,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便不再实施公证摇号,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销售,而在这过程中曾经出现过的开发商违规收取“茶水费”是否会卷土重来?这些都还需要持续观察和关注。

中指研究院四川公司指出,在区域限购方面,在保持高新南区限购不变基础上,将核心限购区域进一步打通,对于消费者来说,有更大的空间选择,有利于市场需求的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