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18日丨哈尔滨银行(06138.HK)公告,为积极落实政府专项债券补充资本的政策,增强本行的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本行拟开展转股协议存款业务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本行拟与哈尔滨市财政局订立《资本补充工具-转股协议存款认购合同书》,具体内容如下:1.黑龙江省财政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获得相应资金后,按照《协议》约定以协议存款的形式存入本行转股协议存款专用账户;2.在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或发生《协议》约定的其他事件,在满足香港联交所对于本行最低公众持股比例的具体要求及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哈尔滨市政府相关要求后,哈尔滨市财政局依法依规和按照《协议》约定将协议存款转为本行普通股;3.未满足转股条件时,转股协议存款到期后由本行按照《协议》约定还本付息;4.转股协议存款存续期间,本行应于每季度首月10日之前将上一季度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等转股条件触发事件监测指标变动情况书面通报哈尔滨市财政局;当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6%(或以下)时,触发事件发生预警,本行应及时通报哈尔滨市财政局相关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采取紧急措施,增加风险抵补能力,避免触发事件的发生。

转股协议存款方案及发行股份须根据特别授权进行。根据上市规则第19A.38条,转股协议存款方案及发行股份的特别授权须遵守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批准的规定。转股协议存款方案及其特别授权已于2022年11月18日获董事会审议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