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普利茅斯港:停泊着一艘名为“五月花号”的木制帆船。岸边木屋散落,室内木床、木桌。屋外菜地葱绿,篱笆整齐有序,锄头、木铲落于地旁。小山坡上耸立着一块大墓碑,铭刻所有死者姓名,四周缀满野花。印第安人雕像站立一旁,活生生一幅开发美洲之图像。美国人是什么人?他们是从其他国家涌入的移民。众所周知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美洲国家最早的居民都是印第安人,然而如今印第安人只占美国全国人口的0.6%,而且100多万印第安人也还不是同一民族。说他们是北美移民先驱可以,说他们的祖先是北美土地的主人也不错,但他们不是今天美国人的直系祖先。事实上美国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国家。1492年10月12日哥伦布首次登上美洲大陆,从而作为美洲新大陆的发现者被载入史册。正如著名历史学家戈顿所说:"哥伦布是唯一的,全世界借助于他著名的航行,将东方与西方两个半球连接起来,他是一位无可置疑的发现者。"根据历史考证早在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之前就已经有大陆以外的人到达过美洲了。公元7世纪时爱尔兰的僧侣圣o布伦丹就横渡过大西洋。也有人根据《梁书》记载的内容提出了中国人先于哥伦布到达美洲的观点。但无论是先前的欧洲人还是中国人,都没有打乱美洲大陆原住民的生活秩序,对美洲大陆产生巨大冲击的却是西方盛行的淘金热。正是在淘金热的蛊惑之下一些西方航海家寻找“神话般的”中国和印度,但他们当时并没到达中国和印度,而是不断“造访”了美洲这片热土,打破了这片土地的宁静。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开辟了数条通往美洲的海上航道,很快引发起一阵又一阵的探险与殖民热潮。在这一时期欧洲的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荷兰与英国纷纷组织航海探险队伍,以寻找商业路线、海外财富并最终进行殖民开发。西班牙与葡萄牙凭借其海上强国、船坚炮利的优势很快占领了先机。在科尔缔斯、皮萨罗这些冒险家作为开路先锋的推动下很快就征服了大部分中美洲与南美洲,掠夺了大量的金银财宝。与此同时西班牙、法国、荷兰等欧洲国家先后在北美大陆进行探险和移民:法国人建立了新法兰西;西班牙人建立了新西班牙。这时作为欧洲强国的英国与这些国家相比较而言显然在殖民步伐上慢了一拍,一直到16世纪下半叶英国统治者才对这片新大陆产生兴趣,但发展速度更快:1584年英国的沃尔特·雷利爵士抵达了纽芬兰以南的切萨比克湾南部并将此地命名为弗吉尼亚,然而此后雷利连续组织了几次移民活动均以失败告终。这时英国尽管已在北美建立了自己的第一块殖民地,但当地并没形成以英国移民为主的社群。不过这次拓殖行动在当时就引起了一个名叫哈克卢特的英国牧师的高度关注,随后他收集了关于北美的大量情报并以此为依据向伊丽莎白女王呈递了一份名为《论向西拓殖》的雄文。在这篇文章中哈克卢特列举了诸如推广英国国教、满足本土匮乏、增加王室收入、扩大海军等21条好处和必要性,英国社会对北美殖民活动的热情最早就是由此点燃的。
可能不少人都没想到:海外拓殖这件事虽然可能会获得丰厚的回报,但一直都是一个超级烧钱的需要大量前期投入的项目。1585年开始的英国殖民北美的活动起初和当时如日中天的西班牙和法国相比只能用惨淡来形容:由于国库空虚,国王能动用的钱少得可怜,也没一支足够强大的军队。因而早期的英国殖民北美的活动从没像西、法两国那样获得政府和王室足够的支持,只能采取授权给民间商业公司让其募集民间资金进行殖民活动的方式来解决原始资金问题。其实在授权给商业公司前英国还尝试过鼓励一些冒险家以个人身份展开殖民活动。但这些尝试除了上文提到的伊丽莎白一世的宠臣雷利爵士派遣探险队于1584年4月抵达北美,给当地起了弗吉尼亚这个名字外,其它的就乏善可陈了。毕竟就算这些冒险家再有能力,也很难以个人之力募集足够的资金、进行良好的组织和制定周密的计划来实现殖民活动——而这正恰恰是商业公司的强项。在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成立商业公司向政府申请某些特权,然后再以公司名义向海外拓殖是当时欧洲殖民扩张的一种流行运作模式。比如人们耳熟能详的东印度公司就是典型的这种公司。这种所谓的公司和现代意义上的商业公司有很大区别:由于殖民活动的特殊性,这些公司一般都拥有政府授予的特权,特别是拥有部分军事和政治能力,更像是一个拥有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功能的社团;但另一方面这些公司运作的时候也遵循商业原则,它们同样有着股份、股东大会等概念,往往也需要吸引股金筹措大笔资金。比起个人的冒险来,显然是公司更拥有优势:能募集到个人望尘莫及的巨额资金,还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进行组织和管理,为移民提供必要的帮助。而最先成功在英属北美建立殖民地定居点的也正是这种商业公司。
雷利的殖民活动虽以失败告终,但却给英国人留下关于美洲更加诱人的传说:那里有广阔无垠的土地、无穷无尽的森林、遍地埋藏的金矿…..这些传说激起很多人的兴趣。当时的英国还远不是后来强大的的“日不落”帝国,只是一个地少人多的农业小国,多余的人正要寻找新天地。他们在吸取雷利的教训后不再个人投资,而是组建投资集团,从英王那里争到特许状,筹组公司,发行股票,募集民间资金进行冒险。这样有利共享、风险共担,不会亏得一塌糊涂。1606年10月伦敦弗吉尼亚公司(通称弗吉尼亚公司)和普利茅斯弗吉尼亚公司(通称普利茅斯公司)联合向英国政府申请到了一份特许状,共同负责向北美移民和开发。两个公司大致划分的范围是弗吉尼亚公司负责弗吉尼亚和卡罗来纳地区;而普利茅斯公司则负责开发新英格兰北部地区。从一开始这两个公司就表现出显著的差异:弗吉尼亚公司的成员多为当地大商人、律师和政府官员等上层人物,他们投资公司是想捞一笔快钱。在他们的想象中北美应该和西班牙控制的南美那样拥有丰富的矿藏和人力资源,公司能通过对当地的掠夺快速致富;而普利茅斯公司(1620年后改组为新英格兰理事会)的成员多为地主,注重长远发展,更重要的是正是一批清教徒从这个公司中分化(马萨诸塞海湾公司),开始了清教徒移居美国的历史。
1607年4月弗吉尼亚公司组织105名移民到达切萨皮克湾的一个小岛落脚,建立定居点,并以国王詹姆斯一世的名字命名为詹姆斯敦。他们知道初来乍到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既要防止野兽进攻,又要防止印第安人的袭击,他们煞费苦心地想尽各种办法确保安全。第一个晚上他们过得提心吊胆,但事实证明十分平静。第二天早上大家高兴问好,什么事也没有。大家伐木开地,各忙各的。第三天早上大家互道平安,道着道着就发现好像少了人。后来在一间临时小屋里发现了尸体。大家骤然紧张起来。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野兽来了,但现场没野兽搏斗的痕迹;第二反应就是印第安人干的,但也没有人为袭击的迹象,死者身上找不出受伤的地方。饿死?不可能,大家当时不缺吃的;冻死更不可能,天气不冷。大家在忐忑不安中度过了第三天。第四天上又有人死亡,死法如出一辙。大家倒抽一口凉气,大为惊恐。但几天后就不慌张了,因为陆陆续续有人死去,慢慢习惯了。第一个月就死了26人。几个月后食物缺乏,死的人更多。大家除了悲哀死者,也忧虑自身。但什么都没有用,只能接受死神的摆布。到来年1月第一艘补给船到达时,仅剩38人。好在印第安人及时接济,否则可能全部灭亡。那些人为什么无缘无故地死去?大家一直争论,比较一致的看法是,首要死因可能是“水土不服”。欧洲人作为一种新物种侵入美洲,不但印第安人不高兴,就连微生物也不高兴,细菌们团结起来杀死欧洲人。第二个原因是食物紧缺。大家辛苦来美洲是为了找黄金发横财,没人愿意搞生产,粮食靠万里之外的英国运送,时常短缺,大家身体虚弱,更容易病亡。1608年移民244名,死亡144人。1609年移民300名,死亡200多人。以后每次移民,死亡率都令人惊叹地超过一半。大家远渡重洋是为了发财,不是为了送命,加上生产、生活极其艰难,有的偷偷溜回去。10年过后留在弗吉尼亚的英国人仅有351人。
令弗吉尼亚公司大失所望的是弗吉尼亚本地并没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矿藏,印第安人也不会为公司提供劳动力。如今移民又大量死亡,公司原本指望贸易和掠夺金银获得财富,在两年内收回投资已不可能,反倒亏损严重。穷则思变,公司对殖民地管理实行重大改革,那就是利用北美肥沃的土地发展农业,救亡图存。1609年公司进行重大改革,将原来的委员制改成了行政上更为快捷有效的总督制,首开北美殖民地总督的先声。但这些改革只是治标不治本,雄心壮志换来的是彻底的绝望,北美大地似乎刻意要折磨英国人:种粮食,失败;种葡萄,失败;养蚕,失败;制盐,失败。既然复杂的做不得,就做点简单的,捕鱼,好吧,结果还是失败。黔驴技穷,无可奈何,走投无路,悲愤莫名,怒火攻心,真是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如果不找到一个能自给自足的产业,最终这些移民还是没法在美洲立足。就在人们丧失信心之际,一种东西横空出世,挽救了弗吉尼亚公司,挽救了殖民地。这种东西就是烟草。当初雷利从美洲把吸烟的习惯带到了英国,成为风靡一时的时髦行为。后来又发现烟草可以做药,烟草市场迅速扩大。经过30多年的演变,英国的烟草市场蔚为可观。英国的烟草原本主要来自西印度群岛。到了1614年一名头脑灵活的弗吉尼亚人约翰.罗尔夫看到印第安人种植烟草,就从南美引进优质烟草,试种成功,销往英国大获其利。殖民地从此掀起了种植烟草的热潮。虽然当地没有贵金属,但土壤和气候却异常适合烟草。殖民地烟草出口增速惊人:1614年4包;1618年50000磅;1626年3200000磅……
1620年9月6日一艘名为“五月花号”的三桅帆船从英国西南部的港口城市普利茅斯启航。船上的人获得了英国政府颁发的土地许可证,可以到英属弗吉尼亚去建设一块殖民地。“五月花”号是原本是一艘往返于英国与法国之间运酒的商船,经过改装后全长27米, 宽7.95米, 吃水3.35米,排水量180吨,负载180吨,于1615年下水。船上的乘客是包括男、女及儿童在内的102人(其中有36人是清教徒),在航海的途中仅有一人不幸死亡,但诞生了一个新生儿,这就使得到达美洲的人数仍然是102人。但大海和他们开了个玩笑:海风和洋流把他们送到了普利茅斯的科德角,而这里离他们拥有特许权的土地很远很远。没有特许权就意味着没保障。一上岸就有可能被抓、被逐,甚至被杀。移民们闹嚷起来,互相推脱走错地方的责任,你怪我,我怪你;有的想留此地,有的想回原目的地;有的扬言上岸就分伙,各干各的。移民领袖想压服众人,结果被人抢白一句:你只不过是船上的临时小头目,又不是官员,你有什么权力管我们!移民领袖被顶得下巴掉到了地上。很明显现在人心骚动,如果任由内讧发展,队伍就有可能溃散。一散伙,想在一片荒野中生存下去,那无异于天方夜谭。两个移民领袖想来想去没办法,只好采取他们家乡的惯:订契约。以此定制度、立规矩。大家一合计,只能这么办。由清教徒起草了一份《联合协议》,41个成年男人署了名。这份协议看上去及其普通、极其简单。如果除开空话套话,仅剩下2句话:“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庄严立誓,自愿结为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而制定颁布的被认为是对这个殖民地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 就是这两句普通的话,体现了这样一些光辉灿烂的名词:自由、民主、法治、自治……这些内涵,是第一次没有势力强大的王权,和无所不在的神权的影响下诞生的。在那个特定的时刻,那群人外无强权、内无压迫,处于一种完全的自然状态,大家按照自由、平等的天性,共同讨论和签订这份协议,充分体现了人性中民主、自治、责任的光辉。这便是《普利茅斯联合协议》,后来被历史学家称为《五月花公约》。它是此后无数自治公约中的第一个。它所呈现出的自由与平等、民主与法治、团结与自治的理念,开启了西方现代民主政治的先河,成为美国政体发展的第一块坚实的基石,对《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人们称为美国精神的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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