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9日起,将丛台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5个)

1、丛台区丛东街道光明大街321号河北工大医学家属楼(1栋)

2、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18号楼(1单元)

3、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19号楼(1单元)

4、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22号楼(1单元)

5、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23号楼(1单元)

二、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5个)

1、丛台区光明桥街道建业小区19号楼3单元

2、丛台区兼庄乡西军师府村

3、丛台区柳林桥街道柳颐竹园小区9号楼3单元

4、丛台区四季青街道勇峰新村东南区“2条”巷

5、丛台区丛西街道祥居苑小区5号楼1单元

三、高风险区(共10个)

1、丛台区丛东街道光明大街321号河北工大医学家属楼(1栋)

2、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18号楼(1单元)

3、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19号楼(1单元)

4、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22号楼(1单元)

5、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23号楼(1单元)

6、丛台区光明桥街道远洋公馆2号楼

7、丛台区丛东街道第二财校家属院4号楼4单元

8、丛台区四季青街道温明路13号院8号楼2单元

9、丛台区东柳街道连城别苑小区逸园1号楼1单元

10、丛台区兼庄乡春光小区17号楼1单元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9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邯郸市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复兴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9日起,将我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

王郎村永和巷;

前百家村;

裕康小区高层2号楼;

百家乐园西区9号楼1单元;

百家乐园东区25号楼1单元;

百五小区139号楼;

大唐西郡小区1号楼、2号楼、3号楼1单元。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9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邯郸市复兴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9日起,将邯山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4个):

1.邯山区河沙镇镇南大屯村

2.邯山区河沙镇镇北文庄村

3.邯山区邯郸工业园区圣水湖畔3期4号楼2单元

4.邯山区罗城头街道美的城26号楼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控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9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分析研判,自2022年11月19日起,以下高风险区域降为低风险区域:

1.邯山区罗城头街道罗一生活区3号楼3单元;

2.邯山区罗城头街道美罗城6号楼;

3.邯山区罗城头街道旺角花园3号楼2单元;

4.邯山区兴华街道海河院1号楼2单元;

5.邯山区兴华街道南堡南院2号楼2单元;

6.邯山区马庄乡启信大厦4层;

7.邯山区渚河路街道水院街16号院1号楼5单元。

特此通告。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解除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我区现有的1个高风险区域:

河北工程大学一社区D楼

特此通告。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新增新冠肺炎高风险区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将我县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4个):

1.香城固明珠社区;

2.枫林湾小区35号楼1单元;

3.建设街远大胡同;

4.城市花园小区9号楼2单元。

二、高风险区(共6个)

1.古城营镇古城营村;

2.柳辛庄农贸市场;

3.香城固明珠社区;

4.枫林湾小区35号楼1单元;

5.建设街远大胡同;

6.城市花园小区9号楼2单元。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9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武安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新增新冠肺炎高风险区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9日起,将我市部分区域新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新增高风险区6个

1、盛世国际花园小区;

2、同安花园小区;

3、洺湖小区;

4、云驾岭煤矿家属区;

5、碧桂园三期小区;

6、鑫苑小区。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各分包小区单位将畅通群众服务渠道,积极主动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需求。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各项防控政策,自觉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

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9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武安市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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