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曾发生一起跷蹊命案,59岁农妇在家中被人杀害,警方苦寻凶手多年无果,时隔16年,该案终于在今年取得重大突破,嫌疑人竟是当时年仅14岁林强,究竟是何原因?年仅14岁的男孩竟要对邻居下此毒手?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2022年10月,正在广东英德建筑工地上班的林强(男,化名,1992年生),突然被来自四川老家岳池县的警察找到,听到对方熟悉的口音,并重点询问小时候的事,林强不禁流下悔恨的泪水。

2006年11月6日17时许,村民发现卿丽当天家里没开门,并听到鸡鸭被关在屋里的吵闹声,有邻居推开卿丽家房门,随后看见惨不忍睹的一幕:59岁的卿丽倒在地上已经没有生命迹象,屋内则到处都是血迹。

接到报警后,当地公安马上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过现场勘查,初步判断卿丽是他杀,但嫌疑人身份不明,经过16年的努力攻坚,该案终于在今年10月有了重大突破。

2022年10月初,专案组民警在纷繁复杂的证据中不断筛选甄别,发现被害人卿丽的邻居林强有重大嫌疑,专案组马上调整侦查思路,围绕林强展开深入调查取证,经摸排研判,发现林强在广东英德市附近活动,最终专案组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在建筑工地成功抓获林强。

据林强到案后向警方交代,当年他还是一名初中生,因迷恋网络游戏经常上网,但家人对他管教十分严格,平时零花钱也很少,每天只给限量现金用于买午餐,但上网打游戏花费颇多,为了凑足资金,林强曾经多次偷卖自家稻谷给邻居卿丽,小心翼翼维持着自己的不良爱好。

两家住得非常近,距离只有10多米,从2006年10月起,林强每隔一段时间就装一袋约25公斤的稻谷,趁父母还没起床就搬到卿丽家,卿丽随后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付给他现金。

林强到案之后,交代了当年的详细案发过程:2006年11月6日早上,林强因要去学校上课很早就起床,草草吃了几口饭后,又装好一袋稻谷扛到卿丽家。

卿丽见他过来,赶紧打开房门,称重后按1.4元/KG的价格计算,林强应得38元,但卿丽说先付8元,剩下的30元等下次一起给。

林强坚决不同意,称这是最后一次,以后不会再偷家里的谷子,否则被母亲发现要挨打,但卿丽仍然坚持先付8元,不然就把林强偷家里稻谷的事告诉其母亲,林强多次向卿丽求饶,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摩擦。

林强看到桌上有一把菜刀,顺手拿起菜刀砍向卿丽,卿丽边跑边说要告状,林强听到此言后更加激动,挥舞着菜刀继续乱砍,十多分钟后,卿丽倒在楼梯上一动不动。

此时林强十分害怕,虽然年龄还小,但也知道事情很大,林强从卿丽家偷偷溜出,趁着天色尚早、四下无人,跑到村外水塘里洗掉身上血迹后,虽然内心十分害怕,但还是强装镇定继续上学。

事发后,警方虽然十分重视,但经多次排查没有发现谁有重大嫌疑,更不会把杀人凶案怀疑到一个还在上初中的小孩头上,因此该案一直作为悬案搁置。

林强读完初中后就外出务工,先后在重庆、陕西、云南、广东等地辗转,然后结婚生子、成家立业,随着信息技术逐步发展,侦查手段不断推陈出新,该案终于在今年10月告破,到案后,林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据警方介绍,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沉迷网游,偷卖稻谷,本来是小偷小摸,最终竟发展到持刀相向,杀人后逃亡16载,想必这些年林强梦中经常惊醒,也时常充满悔恨,但大错已经铸下,即使事发时年仅14岁,也无法逃脱法律的惩处。

1.有网友提出,事情已经过了16年,是否已过追诉时效?

刑法第87条规定,追诉时效期间随着法定最高刑而浮动,法定最高刑<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5年≤法定最高刑<10年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本案中,林强持刀连续砍击邻居十多分钟,虽然当时年仅14岁,但应当知道此种行为会致人死亡,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此罪的基本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只要没过20年,仍要追究林强的刑事责任。

2. 林强接下来命运如何?

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等8项重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林强事发时已满14周岁,因此应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有2档情节,一般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情节较轻,也要处3-10年有期徒刑。

林强显然不是情节较轻,因此应优先适用故意杀人的基本刑,但因为案发时林强是未成年人,依法不适用死刑,最高只能对其判处无期徒刑,且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林强很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

事情已经发生,再多悔恨也无用,林强负罪潜逃16年,无法构成自首,如今摆在林强面前的最好出路就是积极配合,争取坦白从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