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提升年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本辖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更好服务于企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汉台分局多措并举,围绕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自行监测工作、信息公开、检验检测机构数据质量提升等方面开展了“手把手式”帮扶指导,确保操作规范、数据真实,自行监测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分局监测技术人员,以辖区年度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清单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为底数,依托排污许可证发放前现场核查,提前介入掌握应开展自行监测排污单位的基本情况,督促指导企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有序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完成数据联网上传和排污信息公开。

二是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核发排污许可证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和排污许可证具体要求,采取“双随机”模式,以及听、问、查、看等方式,抽取了15家排污单位,结合企业实际开展自行监测检查评分,重点检查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制定情况,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资质相关要求,监测点位、指标、频次、采样方法、监测分析方法、信息记录及监测期间生产符合等内容。

三是深入辖区排污单位,认真解读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重点讲解了自行监测方案编制、信息记录和报告、信息公开等内容,一对一、手把手对排污单位平台使用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指导,解答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排污单位自行顺利登陆、使用平台,并上传自行监测方案、及时填报各项监测数据。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在自行监测工作上再创新、再发力,积极主动对接企业了解掌握生态环境领域需求,耐心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自行监测能力,规范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有效推动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