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惠玉兰)日前,常熟一企业因生产时未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被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4月,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至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台锌压铸机工作接近收尾,压铸机前段熔炉内的锌液处于热熔状态,压铸机熔炉上方配套集气罩和废气收集管道连接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但该装置的引风机未在运行,与之对应的电源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压铸机产生的废气未收集处理,而是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同时,车间大门敞开。之后,常熟董浜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