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11月20日上午

海都记者接到报料称

福州市仓山区融信白宫小区

有人占据车位

业主叫来叉车

把占位小车扔进流花溪里

20日14时53分

福州仓山警方

就此发布情况通报

雇人丢车者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叉车司机已到案

11月20日上午,海都记者接到报料称,福州市仓山区融信白宫小区有人占据车位,业主叫来叉车,把占位小车扔进流花溪里。点击回顾: 事发福州融信白宫,一小车被扔进流花溪

网传视频截图

网传视频截图

9时35分,记者赶到现场,现场已经拉起了警戒线。记者看到,一辆轿车沉在流花溪里。据融信白宫A区一名业主介绍,叫来叉车将车辆丢入溪中的男子与被丢车辆的车主均为融信白宫A区业主,系被丢车辆的男子霸占车位并且不愿挪车,车才被拖走,被丢入溪中。

记者询问融信白宫A区保安,其表示自己是今天上午7点接班,仅知道昨夜有车辆被抛入溪中,具体情况并不了解。

9时48分,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并进入融信白宫A区中。现场警方表示,目前正在进行勘查。

目前,小车已被吊离水域,落水车辆油箱发生泄漏,水中残留有油污。

记者咨询了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的康国俊律师,康律师表示,车位如果是业主购买的,占据他人所购买的车位是侵犯了他人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业主作为所有权人可以要求其退出车位。

康律师还表示,但业主如果保护权利的方式失当,可能也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该事件中,叉车司机可能存在明知将造成严重后果仍然放任或者疏忽大意的过失,具体情况要执法部门判定。

记者咨询福州交警了解到,市民若在地下停车库遇到他人占道不挪的情况,如果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到车主,建议可以拨打114热线服务,将需要挪车的汽车牌照告知114查询台,114可以直接向车主发送挪车通知,车主可以直接看到消息。如果采用这种方法无用,建议拨打110寻求民警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