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偿收回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未使用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经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决定:无偿收回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未使用”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其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为夏国用(2010)第 607号、夏国用(2010)第 608 号、夏国用(2010)第 609 号、夏国用(2010)第 610 号 、夏 国 用(2010)第 1071 号 、夏 国 用(2010)第 1072 号、夏国用(2010)第 1073 号、夏国用(2010)第 1074 号、夏国用(2011)第 199 号、夏国用(2011)第 200号、夏国用(2011)第 201 号、夏国用(2011)第 202 号。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 年11月17日

据悉,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在武汉江夏开发有武汉恒大科技旅游城项目,本次无偿回收的是未开发土地。已开发土地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