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甘肃省兰青北方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现受托面向甘肃省公开补充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80名(限男性),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工作地点
(一)招录计划:面向甘肃省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80人(限男性);
(二)培训实习地点:浙江、福建、上海等地驻扎企业消防队或与消防相关的综合管理服务相关单位(期限六个月);
(三)正式工作地点:浙江、江苏、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
特别说明:
本次招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招录岗位职责
(一)扑救火灾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参与群众危难救助工作;
(四)开展防火巡查、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有消防救援工作经验、有体育方面特长,部队退役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五)具有甘肃省内户籍(含持有甘肃省内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可正常食用汉餐);
(六)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初中;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相关标准;(净身高165以上;无纹身;无色盲;双眼裸眼视力不超过300度;无精神疾病家族史、传染病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重大疾病);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九)经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上岗标准;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本人及家属需完全同意去外省参加为期六个月的培训实习工作,并完全同意去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主要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管理方式及福利待遇
(一)管理方式
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实行严格的执勤战备制度,保持24小时驻勤备战,准军事化管理。
(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年综合收入7-15万元,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服装费、伙食费等相关保障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在交通出行、看病就医、参观游览、子女入学等优待标准按照消防救援机构有关标准执行。
实行轮休制(每月休息7天),工作满1年后每年享受30天年休假。按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等。
五、招录流程
报名→基础条件初审→签订培训协议,确认复审资格→组织资料(含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岗前培训(6个月)→正式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完成招录280人即停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时间内携带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1寸证件照至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管委会7号楼9层现场填写报名表。
(2)网络报名请直接识别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
(长按识别,进入报名链接)
3.报名咨询:不明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13099210149
(二)基础条件初审:
网络报名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基于填报信息进行基础条件初审后,将以电话形式进行初审结果通知,并告知复审资格线下确认的时间及地址。(请务必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线下不能前往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资格的确认者,可安排进行线上资格确认,具体请添加以上二维码。
(三)签订协议:
基础条件审查通过者,我中心工作人员将会通知具体事宜,并安排应聘者统一前往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单位或在互联网线上签订“培训及推荐就业协议”,确认复审资格。
(四)组织资料(含体检、政审):
体检:确认复审资格后,自行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展体格检查;(正式入队后持发票可报销体检费用)
政审:确认复审资格后,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加盖公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个人材料的组织: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张;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4张;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张;
(五)资格复审:
基于个人材料、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确定为招录人选;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资格复审需在复审资格确认后十日内完成。
(六)岗前培训(六个月):
确定为招录的人选,统一组织前往至指定消防队或指定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单位进行岗前培训实习,培训实习地点位于福建、广东、上海、浙江等地,时长6个月,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住宿、被褥、基础生活用品、训练服装等,均由单位提供,培训阶段不收取任何费用,发放培训津贴或实习工资,标准按照培训实习单位标准执行,不低于2800元/月(与培训实习单位同级实习人员同酬)。培训期满,实施考核,考核不通过者,退回复训。
(七)正式录用:
培训期满且通过考核者,按照招录流程正式进入政府专职消防队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合格后按属地消防队相关规定,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
甘肃省兰青北方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日
★来源: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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