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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我曾经采访过一个涉未成年人的强奸案。14岁女孩晓雯(化名)是个不爱学习、性格外向的普通女孩。但她却在短短几个月里接连两次怀孕、堕胎,她的男友小阳(化名)当时也只有19岁

晓雯二次堕胎后,她母亲发现此事,怒而报警。法院以强奸罪对小阳判处刑罚。我采访此案时,办案检察官提起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细节:检察官问晓雯是否知道自己做错了,晓雯说:“我知道自己错了,我错就错在不该被我妈发现!”

14岁女孩堕胎,怨恨的不是令她怀孕的人,而是母亲,这事颇让我疑惑。

检察官告诉我,晓雯父母很早就离异,父亲和她常年不见面,母亲也常不在家。小阳父母第一次带晓雯堕胎时,曾试图联系晓雯母亲,因为堕胎手术需要监护人签字,但晓雯却说不知道母亲在哪。于是小阳母亲代替晓雯母亲在手术单据上签了名。

晓雯和小阳同居半年有余,多是住在双方家中,晓雯母亲和小阳父母对他们的事是知道的。他们除了跟孩子说一句“不要怀孕”外,没采取任何阻拦措施。

晓雯第一次堕胎后,住在小阳家坐“小月”,小阳母亲照顾晓雯。可是不到3个月,住在小阳家的晓雯再次怀孕,可见小阳父母没有从第一次堕胎事件中吸取任何教训。小阳父母所做的就是再次带晓雯去堕胎。

我从案件材料中查到,小阳父母来自农村,受教育程度不高,他们对检察官说自己不懂法律。但我觉得,纵容儿子让一个初中女孩不断怀孕、堕胎,这不仅是懂不懂法的问题,也是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和常识问题了。

整个事件过程中,晓雯母亲没出现,也不知情,直到晓雯二次堕胎后服药被她看见,才询问女儿是怎么回事。这点最让我难过,作为14岁女孩的母亲,她对女儿的关心和管教如何,可见一斑。

晓雯还反复跟检察官说,这事不怪小阳,她是自愿的,她仍想和小阳保持联系,即便小阳人已在监狱。我在想,难道是因为父母亲情的严重缺失,才让这个女孩对小阳寄予这么多依恋吗?

我们都曾经历过青春期,都理解少男少女正处于情感萌芽期,朦朦胧胧的情感往往是很纯粹的。但他们却不明白,一时的冲动有时候会给今后的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

在孩子青春期阶段,父母的陪伴和适当的引导、管教,很大程度能阻止孩子犯下错误,让其人生路更顺畅。小阳和晓雯的父母都没做到这一点,可以说,双方父母的无知、疏忽和不负责任,助推了悲剧的发生。

对于小阳,我颇感惋惜:他人生最灿烂的时光要在高墙内度过。可以想象,当他走出高墙重新开始时会发现,曾在同一起跑线的同龄伙伴在学业、事业上早已跑远。背负案底的他未来也许还会遭遇更多坎坷。但他已是成年人,就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很无奈的事。

晓雯怨恨母亲报警导致小阳被抓,她对母亲的怨恨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化解吗?晓雯会不会像自己说的那样一直等待小阳呢?这些问题现在都没有答案。

办案检察官对双方父母进行训诫,制发了家庭教育令,并对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以减少类似事件再发生。但面对已经发生的事实,小阳和晓雯可能都需要很长时间去疗愈这段“伤”。

(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11月上期)

本文杂志原标题:《“我错就错在不该被她发现”》

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转载时请在醒目位置标明作者,并注明来源:方圆(ID:fangyuan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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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肖玲燕 王丽设计丨刘岩

记者丨语斯雯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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