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吉林*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大修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21110-02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大修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大修工程设计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所辖单位。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设计可行性论证、施工全过程跟踪服务。
2.3 设计周期: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大修工程全过程设计。
2.4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证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其他专业负责人近五年具有类似设计业绩,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类似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至少连续缴纳6个月(2022年内)的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的购买
时间:2022年11月22日起至2022年11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方式: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4)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
(6)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截图;
(7)提供购买文件期间内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8) 对上述七项材料内容真实性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13时30分;
联系人:李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ztgx38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