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正式实施,明确室内公共场所禁吸电子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不论是吸哪种类型的烟,都是有害的。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癌症的新发病例为约456万;中国最常见癌种中,肺癌约占新发病例总数的17.9%。肺癌居第一,远超其他癌症。导致肺癌的原因有吸烟、油烟、尘土、环境、室内装修、基因等多种因素,但吸烟是首要致癌原因。据世界卫生组织官方数据,全球三分之二以上肺癌死亡由吸烟所致。不管是吸卷烟,还是吸电子烟,都是有害的,害处无须多言。

公共场所禁烟,是对公众身体健康的保护,是对个人吸烟行为的约束。吸烟虽属于个人喜好,但在公共空间“吞云吐雾”是不允许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国家有法在前,个人就有义务遵守,而不是还有商量,更不是“视而不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这已经不是需要“广而告之”的事了,如若还以不知道、不清楚、没注意等等为借口,行为上看似掩耳盗铃,本质上是法律的藐视,给予适当的处罚合情合理合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禁烟问题同样如此,且尤须加大执法力度,因为,有些吸烟者认为吸烟是小事,是个人的事,禁烟对于他们来说是“小题大做”。餐馆里悠然自得的吸烟者,只想着自己的享受;核酸检测时摘下口罩的吸烟者,只考虑着个体的感受;现实的不同公共场景中,不同的吸烟者,共同的是吸烟者缺乏自律,造成对他人的伤害,造成违法事实。

不管是吸电子烟,还是吸卷烟,只要在公共场所吸烟,都应是被禁止的。现实中,当有人提醒吸烟者室内不要吸电子烟时,时常被“怼”,吸烟者认为这是电子烟,不是卷烟。关于电子烟的危害,《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明确。国家卫健委在《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中重点更新了“二手烟”危害健康的证据,并新增了电子烟对健康危害的内容。禁烟,电子烟当然在被禁之列。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全面禁售,“线上清理、线下管控、全链覆盖、联合治理”的市场监管模式已初见成效,但仍有果味烟弹及烟油在悄悄售卖。当然,公共场所禁止吸电子烟的执法有难度,但不能因为有难度就止步不前,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完善执法机制,尽早实现对电子烟的有效管控,别让电子烟再造成“重重迷雾”,别让电子烟成为自己或他人身体健康的“隐形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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