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4岁外卖员因女友怀孕而生活拮据,并萌生罪恶想法,以交易为由联系1名失足女,可男子到失足女家中后却不想交易,而是掏出提前准备好的刀具索要钱财,一开始要5000元,因害怕判刑太重返还1000元,自以为作案计划天衣无缝,失足女不敢报警,最终却锒铛入狱!

闰东(男,化名,24岁)是一名外卖员,工作时间主要在晚饭后至次日凌晨,女朋友怀孕后,两人经济条件骤然下降,因手头紧闰东萌发出抢劫想法。
抢劫一般人很容易被捕,闰东苦思冥想,把主意打到了失足女身上:一是失足女现金交易较多,手头上有现金,作案后不易被发现;二是她们本身就从事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不会报警;三是失足女来钱较快,只要抢得不多,损失对方一般能够承受。

打定主意后,闰东开始在网上寻找作案目标,经社交媒体联络,闰东和失足女李丽互加为好友并商谈价格,一番“讨价还价”后两人商定闰东上门。

2021年11月16日,闰东戴上鸭舌帽将自己伪装一翻后,按照李丽发送的定位来到她家中,李丽万万没想到,“客人”根本不是为了交易,而是暗藏歹意!

进门后,李丽看见闰东手中拿着一把刀,马上把家里的1100元现金交给对方,并请求闰东不要伤害自己,闰东表示自己只求财,并要求李丽向自己转账5000元。李丽无奈照办,就在她准备转账时,闰东却因害怕抢得太多判刑太重,改口称只要4000元即可。

作案得手后,闰东自以为已经乔装打扮,警察不会轻易抓到自己,且对方是失足女不敢报警,因此一般不会出事,但事与愿违,闰东前脚刚离开,被害人马上报警求助。
1.有网友提出,闰东在即将得手时,把5000元改为4000元,从这可以看出他本性并不坏,而且没有对李丽采取伤害行为,只是为生活所迫才会铤而走险!
也有人反驳称,这并不代表闰东心存善良,只能因为害怕判刑过重而少要1000元,五十步笑百步,不改变其违法犯罪的本质。
笔者认为,闰东作为一个24岁、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应该知道抢钱的行为属于犯罪,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2.闰东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根据刑法第263条,以非法占有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致使被害人处于不敢、不能或无法反抗境地,并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基本刑为3-10年有期徒刑。

注意!抢劫罪危害的是双重利益,对人暴力侵害了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劫取财物则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因此抢劫罪不以数额大小来定罪量刑,而以情节轻重来论处!

263条第2款规定了抢劫罪的从重情节,具有8种情形之一的,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中就包括入户抢劫。

3. 失足女家虽是交易场所,但仍然属于户的范围

之所以入户抢劫要加重处理,是因为侵害了他人的住宅安宁权,刑法中的“户”是指具有独立居住功能、并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失足女家中虽然可能“客人”来往频繁,但仍然属于住在而不是“经营场所”,因此闰东的行为需要加重处理,至少判刑10年以上。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抢劫罪侵害的是双重法益,其中就包括被害人的财产权,因此犯罪者不仅要受到刑事处罚,同时还要判处罚金。

4.闰东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首先,闰东主动将索要财物从5000元降为4000元,虽不是犯罪中止,但从主观恶性上而言,相比其他情况要略低,据此可以酌情从轻。

其次,闰东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且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这两种情况都可以从轻处罚。

《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明确,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对于坦白情节的,最多可以减刑20%。

并且无论自首还是认罪认罚,都需要综合考虑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认罪认罚还有阶段性规定,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认罪认罚的,分别可减少20%、15%、10%以下基准量刑。

换而言之,越早认罪认罚,司法机关查处难度更小,悔罪表现更好,因此可以从轻处罚的幅度更大。

最终,法院综合犯罪事实、情节和证据,认定闰东构成抢劫罪,并且属于入户抢劫加重情形,于2022年11月14日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这起荒唐的案件,最终以被告人付出10年自由为代价而告终,此案再次警示大家,以身试法的结局,必是惨痛的代价,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但只有靠双手和努力才能改变现在与未来,有些事一辈子都不能做,做了就要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