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9日,一名16岁的中专女生,被同班三名女生逼着脱衣服,跪地自扇耳光,随后被施暴者猛踹胸部,用筷子捅私密部位等。
如此残暴的行凶手段,如此恶劣的犯罪行径,居然源自三名中专女生,而且,施暴对象居然是她们的同班同学。
这一暴力事件直接导致受害者及其母亲精神失常,可见施暴者下手之狠毒,给受害者及家人所带来的身心创伤之巨大!
这一起校园霸凌事件,发生在河南省鹤壁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在此事被网络曝光之前,三名施暴者依然逍遥法外正常上课!
难道学校就不管吗?不知道报警吗?
令人气愤的是,学校选择了集体失声!
事件终究被爆出来了,只不过,爆料人是受害者的父亲。
受害者父亲在文中说,女儿今年16岁,在一所中专上学,遭到三名同班女生的长期欺负,这一次是最狠的。
施暴者使用了轮流掌掴、逼受害者下跪,用筷子捅受害者下体等残暴下流手段,给受害者的身心造成了难以逆转的伤害。其中,施暴者用筷子捅受害者下体的行为尤为残暴,分明是想毁掉一个在校花季少女的完璧之身啊!
如此残暴不仁的手段,就连成年人听了都感到毛骨悚然,竟被这三个畜生用来对付自己的同班同学!
不仅如此,这三个畜生还将整个施暴过程拍摄了下来,并且要求受害者自扇耳光的声音必须足够大,以让视频另一端的人能够清晰听见。
如此毫无人性的行为,究竟多么冷血的人才想得出来!
她们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这种不顾后果、只图一时爽快的行为,会给受害者带来终身难以弥合的伤害,甚至会直接毁掉一个花季少女?
她们应该没有想过,因为她们已经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性,丧失了最基本的理智,不能像正常人类那样明辨是与非,区分善与恶!
而且,她们伤害的不止是一个跟她们同龄的花季少女,更是一个原本温馨而健康的家庭。
受害者的母亲得知女儿的遭遇后,起初是难以置信,当检查过女儿的伤势后,因伤心过度而精神失常。
好端端的一个三口之家,就这么被三个人渣给毁了!这不仅是受害者及其家庭的悲哀,更是整个教育界的悲哀,乃至整个社会的悲哀!
这一桩案子,颠覆了人们的三观,刷新了人们对当代学生法制教育水平的认知,其性质之恶劣,相比我看过的其它校园霸凌案,皆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桩案子的施暴者毫无法律意识,残暴行径挑战了最基本的人性底线,简直就是校园的祸害,社会的毒瘤,人中的败类,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让网友们稍感心安的是,这三名施暴者都已经被抓起来了。警方已经对她们采取了强制性刑事拘留措施。
目前网友们最关心的,应该是这三名施暴者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有网友担心《未成年保护法》的存在,会让这三名16岁左右的女生最终免于法律制裁。
不光网友有这个担心,我也有这个担心,一旦她们最终免于法律制裁,将会对社会构成多大危害!将会有多少人效仿她们,追随她们,继而祸害多少无辜的人!
这三个人渣,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是她们自己根本没法估量的。
如果不将她们绳之以法,只怕会助涨她们的嚣张气焰,纵容其他有暴力倾向的学生的不法行为!
这几个目无法纪的败类,已经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性,不配为人,不配像稍微有点理智的人那样,享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
如果不将她们送进监牢,她们只怕永远不知道违法的代价,无法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给受害者及家人、给整个社会所带来的巨大危害!
象牙塔,原本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被誉为世界上最后一片圣洁之地,是远离现实与黑暗的地方,但因为她们这种败类的存在,从此沦为莘莘学子心目中的人间地狱!
校园是大家共同的求学之地,应该是圣洁且令人向往的地方,是大家共同维护的地方,而不是某些学生用来拉帮结派、助涨歪风邪气、藏污纳垢的地方!
而今,圣洁的校园被这几个败类搞得乌烟瘴气,让得其他学子成天过得人心惶惶。
试想,在这么一个充满暴力的地方,其他学生如何静得下心来学习?
不怕这种事发生,就怕事情发生后,涉案人员迟迟得不到惩处甚至免于被制裁,就怕她们逃脱法律制裁后继续逍遥法外,继而祸害更多人,给学校和社会带来更多不稳定性因素。
像她们这种人,就是威胁人类安全的渣滓,危害社会健康稳定的毒瘤。一旦纵容她们的这种行为,就会形成连锁反应,滋生出更多毒瘤,原本和谐健康的社会,就有可能因此而病入膏肓。
上述这种担心,绝非危言耸听!
虽然目前只报出来一名受害者,但我相信,被她们这三个畜生霸凌的受害者绝不止一个!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人性的养成是长期的!从她们已经坏透到骨子里的人性可以看得出来,她们绝对不止干过这一桩坏事,被她们欺负过的学生肯定不在少数!
她们所造的罪孽,绝对比我们目前所了解到的深重得多!
已经被曝出来的受害者,应该会得到各方的安抚,但那些因胆小害怕而不敢声张的受害者所受到的心灵创伤,只怕难以得到应有的抚慰。
所以,这一起校园霸凌案的三名施暴者,大概率会以较为有限的罪责而受到法律较轻的判罚,甚至免于制裁。
国家要求每一名公民都要知法懂法,但绝大多数公民包括笔者在内,对具体的法律条款都不甚清楚。
为此,我专门察看了一下相关书籍和专家们列举出来的相关条款,顺便帮助大家科普一下基本法律常识。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行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另外:对于初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对从轻处罚。
看到这里,我已经不想说什么了,跟大家的心情一样,希望三名施暴者像拥有独立判断能力的成年人那样,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如果她们最终被认定为不具备独立辨别是非的能力,法律更应该让她们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担责,如此,才有助于她们的心智早日成熟!
不然,就是纵容,就是因果倒置!
我不是律师,也不是相关职业从业人员,所以不知道这三名施暴者究竟会面临什么样的制裁。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只能寄希望于运用网络媒体的力量,监督相关部门秉着公平公正且客观的态度来办理此案。
我所说的客观,主要是指这一起校园霸凌事件所造成的巨大社会负面影响。
我是一个成年人,尚且感受到了巨大心灵伤害,那些年幼或心灵脆弱的未成年人,在看到这一则新闻后,心灵创伤又该是何等巨大!
而且,这起事件对社会的危害远不止于此,那些跟本案施暴者的年龄和素质差不多的人,往往会对社会负面人物怀有一种崇拜心理。如果他们的负面三观得不到纠正,就有可能效仿或追随这些社会负面人物。
而纠正他们的负面三观的较为有效的方法,就是让他们知道,自己犯下的罪行,须由自己来承担,或者说,对犯罪分子严加惩处,以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社会负面影响究竟有多大不好度量,但却是客观存在的,甚至是巨大的,所以,办案人员在审理此案时,不可忽视这一客观事实。
当然,社会舆论有积极的就有消极的。
但无论是积极的也好,消极的也好,普通民众只是制造了一种舆论,并不参与判决工作,换句话说,舆情主要起到一种监督作用。
执法人员可能会比以往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但我相信有责任心的人民公仆,不会因为舆情压力太大而心生抱怨,相反会积极接受人民的监督,并在办案时做到更公平公正、更客观。
21世纪是信息时代,是广大网民通过网络监督国家机器运转的时代,毛主席曾说过类似的话,我国奉行的是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让人民监督国家机器,监督机器的各个零部件。
校园,作为国家机器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零部件,对祖国未来接班人的培养与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校不光要教导学生如何读书考试,更要教导他们如何处事为人。
在校学生的身心素质,关乎着国家的未来,所以相关部门和学校必须加以重视!
发现一处毒瘤后,决不能任其滋生发展,而应该早发现早处理,坚决将其消灭在萌芽中。
但学校的表现却极其令人失望,由于该校的长期不作为,歪风邪气疯狂滋长,最终酿成今日之惨剧!
事发后,学校选择集体沉默,彻底寒了广大学子们的心,寒了全国人民的心!
受害者母亲跪在校门口,祈求校方为女儿主持公道,结果是何等凄凉!
校方置若罔闻,闭塞视听,集体失声,摸摸你们的良心,配得起人民教师这一称号吗?
身为人民的教师,连最基本的良知都没有,连最基本的公德心都没有,还配为人师吗?
我且问你们,你们当初是怎么混进学校的,是如何混到教师这个编制的?
你们知道什么是教师吗?
知道教师这个词,寓意着什么吗?
学校是非盈利机构,你们的工资是国家给的,而国家的钱源自税收。
你们顶着人民教师的荣誉光环,拿着人民的血汗钱却不作为,凭啥让人民养你,凭啥教书育人?
凭一张嘴?凭拍马屁?凭阴奉阳违?
我可以这么讲,这起校园惨剧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你们这群当老师的不作为。
因为你们没有将这几颗毒瘤消灭在萌芽状态,因为你们始终抱着一种侥幸状态,不相信这几个畜生能够掀起大浪来!
身为人师,你们没有为人师表,没有尽职尽责,助涨了邪恶的滋生,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你们事后的表现,更是颠覆了我的三观,颠覆了你们培育下的学生们的三观。说你们跟施暴者蛇鼠一窝,估计你们自己都不好意思反驳。
平时,一个个道貌岸然,表现得一身正气,讲台上引经据典口若悬河,伦理道德说得天花乱坠,当真的从纸面回归现实时,一个个都哑巴了!一个个都害怕了,一个个都当缩头乌龟了?
就你们这点素质,能教出什么质量的学生来?
称呼你们一声老师,那是高看你!说的不好听一点,你们不配为人师,应该被当做一堆垃圾,跟三名施暴者一起,被清理出去。
别以为自己拿到了教师资格证书,就该从此养尊处优,就该由国家拿税收来长期供养你们!告诉你们,人民不是瞎子,你们今天的不作为,迟早会化作报应降临到你们头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校方由于不作为,最终肯定会得到清算,到时候你们就等着后悔吧!
关于这一起校园暴力事件,最后我还想说一点。
事情已经发生了,相关事宜的处理工作,还是交给办案人员吧。
网上大多数律师或专家都表示,这三名施暴者有可能会被轻判。
无论是重判也好,轻判也好,只要符合客观事实,我们都能接受。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建议运用网络媒体的力量,让更多受害者,尤其是身心已经遭受巨大创伤的受害者,能够勇敢的站出来。
当然,如果没有其他受害者,我会感到无比欣慰。
但从这三名施暴者的嚣张,和所使用的手段来看,我不怎么乐观。
这三名施暴者能够使出如此缺乏人性、丧尽天良的手段,可见她们不像是第一次以如此凶残的手段作案。
我们希望更多曾遭受过巨大身心创伤的受害者能够主动站出来,跟广大网友们一起揭露这三名施暴者的违法犯罪行为,让他们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如此,才能还受害者一个公道,还广大网友们一个公道,还整个社会一个公道!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运用网络媒体的力量,监督相关部门行使职权,不仅要处理这三名施暴者,还要追究不作为的校方的责任。
最后,督劝各方认真做好受害者的抚慰工作。我们要深刻意识到,关爱和保护受害者,就等于关爱和保护我们自己。
【由于作者时间精力有限,文章写得有些混乱,有凑字数的嫌疑,希望大家不要介意,多多鼓励作者写出更高质量的文章来】
写到最后,我还想啰嗦一点。
有些网友可能会怀疑这起校园霸凌事件的起因,是受害者的某些不负责任的言行导致的。
我不完全否认网友们的这种推测,但三名施暴者的行为完全超出了正常人可以接受的程度,是世俗民法概念上的邪恶。
对待邪恶,我们要旗帜鲜明地跟他们作斗争,绝不可助涨她们的邪气,但不可以暴制暴,不然跟邪恶没什么两样。
同时,我们要相信社会舆论的力量,相信国家法律的力量,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迎来依法治国的时代。
最后附上我个人对这起事件因果的分析。
施暴者使用了筷子捅受害者下体的手段,或许我们可以据此推测,这桩校园霸凌案的背后,隐藏着一段较为复杂的“多角恋”。
不然的话,同一个班级,有限的空间内,什么样的矛盾,可以让人如此失去理智,如此不顾后果!
但无论起因如何,三个施暴者的行为,已经挑战了人性底线,站在了社会公德的对立面,该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最后,举一个类似案例,帮助网友们科普一下法制教育。
2008年,年仅15岁的刘某,一次偶然机会进网吧玩了一下,从此沉迷网络游戏一发不可收拾。但他没钱上网,于是便想到向同学诈钱。
一次,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到同学方某,于是走上前对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人家让我过来帮忙讨要医药费,自己认识很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打死你。
方某害怕,于是将身上仅有的5块钱递给了刘某。
刘某进网吧将钱花完后,又找方某要,前后要了好几次,共计60多块,最后一次,刘某逼方某拿出50块,方某不给,于是便用烟头灼他的身体,用玻璃划伤他的手掌,并威胁第二天把钱交到他手中。
方某将这事告诉给了父亲,父亲立刻报了警,并配合警方将刘某抓捕归案。
最终刘某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
到了2021年3月1日,我国《刑法》下调了刑责年龄,从14岁下调至12岁,其它的基本没变。
河南鹤壁这一起校园霸凌事件,施暴者可能会被轻判,这里的轻判分为“从轻”和“减轻”两种。
举个例子,原本应该判3-6年,最终判3年或4年,都可以被称作从轻处罚。
如果判2年,就是减轻处罚,相当于减刑。
但我不相信原本3-6年,最终被减到无罪释放。
具体怎么判,看实际情况和法官判决。
国家要求我们每一个公民知法懂法,希望读者看到这一篇文章后,严加管控自己的言行,切莫跟他人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在法治时代,伤害他人就等于伤害自己!要时刻谨记,切莫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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