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茂名国家级高新区高铁新城产城融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茂名国家级高新区高铁新城产堿蝕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由项目申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0万元,招标人为茂名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本项目己具各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GDHP FZFT-M 022063;2.项目名称:茂名国家级高新区高铁新城
产城融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3、项目类型:咨询服务类: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
预算金额:人民币2900,00元(大写:贰佰玖拾万元整);采购数量:1家:7。项目服
务期限:1)中标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框架思路:(2)
中标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实施方案(初稿),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运营内容
及标准、运作方式、预期产出、项目交易结构、项目风险分担、采购方式等:(3)实施方
案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制定经营性资源和资产注入计划和实施路径(4)中标确认后
协助甲方谈判,并在实施方案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合作协议(5)实施方案确认
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金融机构审批要求,为相关方提供的项目资金平衡方案提供技术指导
协助项目融资落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茂名国家级高新区高铁新城产城触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茂名国家级高新区高铁新城产城融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磁商,供
应商需另外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明确供应商的权限范围的唯--响应授权书,并提交独立法人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具有资格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复印件
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繳納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
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以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领购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碰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23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领购时间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
经其正式授权的授权代表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磋
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采购
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
(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申结论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年12月0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年12月06日09时30分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