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显示,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集天达)拟冲刺创业板IPO上市,计划募资14.19亿元,主要用于南方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6.41亿元)、华东生产基地扩建项目(1.72亿元)、智能物流装备技术研发项目(1.34亿元)、消防救援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21亿元)及补充流动资金(3.5亿元)。近日,深交所已向其发出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中集天达主要从事空港与物流装备、消防与救援设备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公司曾于2022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后于2021年1月以协议安排方式从香港联交所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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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集团控制如何实现独立性?
2021年5月,中集集团(SZ000039)发布公告,公司拟分拆其控股子公司中集天达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中集集团仍将维持对中集天达的控制权。中集集团(全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深交所及港交所上市公司,主要业务领域包括集装箱、运输车辆、能源化工及食品装备、海洋工程、物流服务等业务。
从股权结构来看,中集集团通过Sharp Vision及CIMC Top Gear合计持有中集天达58.34%股权,为中集天达间接控股股东,但由于中集集团无实控人,中集天达也没有实控人。一般来说,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并不是一件好事,中集天达也在招股书中坦承,不排除未来因无实控人导致公司治理结构不稳定或决策效率降低而贻误业务发展机遇,进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据悉,中集天达此次IPO只是中集系上市潮涌下的冰山一角,中集集团目前拥有中集安瑞科、中集车辆两家上市公司,中集环科IPO已通过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审议,而中集物流也计划从集团中拆分及在深交所上市。若上述公司均完成上市,“中集系”将有望同时坐拥2家A+H股、3家A股以及1家H股,共计6家上市公司。
虽然相关部门曾出台鼓励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政策,但也要求保证分拆后企业的独立性,中集天达作为被分拆上市的子公司,由于中集集团并未放弃控制权,其经营独立性问题或成其上市路上最大的绊脚石。
中集集团旗下的20余家成员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它们与集团公司都是受资者与投资者关系,资产是维系中集集团公司与其下属企业关系的唯一纽带,中集集团对于旗下企业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力争控股,下属公司尤其是被收购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由总部派驻,原来的领导班子则降级使用,对于管理基础特别差的企业,包括部门经理,乃至主要岗位的班长都由总部派任。
在早前的中集集团公告中,中集集团也明确表示“本次分拆完成后,中集集团仍将维持对中集天达的控制权”。虽然中集天达在招股书中称公司无实控人并且独立运营,但实际上被拆分出来的中集天达一直处于中集集团的严格管理之下。中集天达资产、业务的独立性,以及是否受到《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约束,仍然存有较大争议。
应收账款常年居高不下,2021年坏账准备远超净利润
据招股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下称:报告期),中集天达营业收入分别为61.76亿元、60.74亿元、67.69亿元及25.71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2亿元、0.8亿元及0.02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波动较大,2021年较前一年下降59.61%,而2022年上半年仅为200多万元。公司解释称2022年上半年营收和净利润下滑主要是因为新冠疫情导致生产受到影响,但2021年出现增收不增利情况又是什么原因?
华声财报研究员发现,中集天达2021年的信用减值损失较大,高达1.56亿元!其中1.03亿元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超一亿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可谓触目惊心!同时,报告期内中集天达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4.64亿元、22.61亿元、20.52亿元及23.98亿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37%、33.85%、31.43%及34.50%,也是处于极高水平。“应收账款在流动资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公司的应收账款如能及时收回,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便能大幅提高,反之,说明营运资金过多呆滞在应收账款上,将影响正常资金周转及偿债能力。”一位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表示。
除上述大量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021年中集天达还发生一笔3062.02万元的商誉减值,主要产生于子公司上海金盾。据了解,中集天达一向采用低成本扩张策略,兼并对手时通常会选择收购较为劣势的企业,通过重组以最小成本获得效益,或是通过收购逼迫企业尽快退市让出市场份额。因其收购的企业良莠不齐,商誉出现及未来继续需要减值或也不足为奇。
资料显示,至2020年底,全国颁证运输机场达到241个,其中4F级机场13个,4E级机场38个,4D级机场38个,4C级机场147个,3C级机场4个,3C级以下机场1个,基本形成了大、中、小型机场配套,辐射范围较全的机场网络布局。根据民航“十四五规划”明确表示,预计到2025年,中国民用运输机场数量达到270个以上,比“十三五”末期增加30个以上,但在实际情况中,有些地方的机场规划进展缓慢,包括中小机场对于登机桥需求相对较弱,业内认为接下来货运航空接下来将比客运更值得关注,目前欧洲机场普遍已步入成熟期,海外增长放缓、国内内生增长乏力,中集天达很可能出现业绩增长停滞或产生较大波动。
违法违规受罚十余次,内控有效性存疑
中集天达在报告期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及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等问题,涉及罚款十余次。
2019年3月,中集天达子公司德利国际因违反《加拿大所得税法》的申报纳税义务,被加拿大税务局处以罚款38588.00加元,分期付款利息5277.15加元,分期付款罚款 1885.28加元,拖欠利息211072.03加元,以及同年12月,因同样原因被加拿大税务局处以罚款5442.08 加元,并收取利息 2001.52 加元;
2019年4月,子公司Pteris Global(USA)因逾期未提交 2017 年公司所得税申报表,被奥克拉荷马州税务部门处以 4747.83 美元的罚款,两个月后,又因逾期申报纳税被佛罗里达州税务部处以1198.50 美元的罚款;
2019年5月,子公司Tianda-Ru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被俄罗斯联邦税务局督察局以征收令处以 927343.38 卢布的罚款;
2019年11月,子公司Ziegler Brandweertechniek B.V.因逾期提交2019年第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受到荷兰税务机关2628欧元的处罚;
2020年5月,子公司中集天达空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工业园内进行建设地上13层、地下2层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7816.28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于对中集天达空港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中集天达空港限期补办手续,免于罚款;2021年8月,中集天达空港因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 三 ) 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维保,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处以罚款1万元;
2021年7月,子公司萃联(中国)因于2019年6月18日完成收购沈阳捷通60%股权并取得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萃联(中国)未及时就此事项进行申报,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处以罚款30万元;
2022年1月,子公司德利北京广东分公司因逾期公示年度报告,被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1万元;
此外,2015年,子公司廊坊中集违规占用33271.81平方米集体土地施工建厂,被大厂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处以罚款66.54万元,并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较为恶劣,且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
大量不规范行为的存在,表明中集天达的内控制度并不完善,存在着不小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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