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刑罚变更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保障暂予监外执行的公开公正,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透明度。近日,新罗区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公开听证方式,对一起滥伐林木犯罪的谢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检察机关意见案进行审查。面对疫情防控特殊期间,参与听证人员均提供了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保持安全距离参会。

听证会上

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案件审查过程、相关法律法规适用情况。出示依法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对当事人病情临床医学诊断、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材料、社区矫正表现情况、再犯罪情况等逐一进行详细说明,并对听证员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及对罪犯谢某某的综合评判进行释法说理,就谢某某是否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前置条件充分发表了意见。

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审查程序、罪犯病情、犯罪情节、前期表现、社会危险性等相关情况展开激烈讨论,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谢某某仍具有社会危险性,建议不予暂予监外执行。

结合本次公开听证的结论,新罗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建议不予对罪犯谢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回复函,并送达新罗区人民法院,得到法院采纳。

此次公开听证会是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应听尽听”原则,贯彻落实好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借用外力,用好外脑”指示要求,邀请各界代表参与到检察听证中,是针对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意见进行的首次探索,旨在以听证的方式引进外部监督,以监督促公正,进一步强化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审查,切实提升刑罚变更执行活动监督质效,并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正。

下一步,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主动监督的意识,严格落实检察听证制度,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案件办理公开、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第三检察部

责编:王水兰、陈雯

审核:蔡鼎江

监制:李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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